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允价值理解?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9-28
摘要: 问:我公司今年新建一工厂(有限公司),现处于筹建期正在建厂房,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款项400万元,分四期于每年年末支付土地出让金,现已支付第一期出让金100万元,请问:1...
问:我公司今年新建一工厂(有限公司),现处于筹建期正在建厂房,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款项400万元,分四期于每年年末支付土地出让金,现已支付第一期出让金100万元,请问:1.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这400万元是不是公允价值?已支付100万元是不是公允价值?
2.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请问现在做会计分录的1 0 0万元符合这个定义吗?在年底要按公允价值调账吗?
3.另外300万元要到明年及以后年度支付,支付时是否都是公允价值?
答:在新准则下,如果购入的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应按所取得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计量其成本,现值与应付价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融资费用,在付款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确认利息费用。
从资料情况来看,贵公司购买土地的出让金中应该包括这部份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先确定实际利率(或根据同期贷款同期利率确定实际利率),实际利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借:无形资产 (400万元的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 (倒挤)
贷:长期应付款 400
第二年末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财务费用 (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再乘以实际利率)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第三年末处理思路同第二年末。
第四年末:
借:长期应付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财务费用 (尚未摊销的未实现融资费用余额)
贷:未实现融资费用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