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解读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2-18
摘要:一、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   目前,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可以采取的股权激励形式主要有三种形式: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   针对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增值权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出台了《财政部...

  九、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针对今年大企业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政策问题,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其中第二条主要涉及的就是个人所得税问题:

  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信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信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信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两个政策,提醒企业注意的就是,这个文件只是涉及本次大企业税务检查的一个规定,并不适用所有企业。因此,企业能否按这个政策执行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据了解,部分地税机关是不执行这个文件规定的。有些有地方的特殊政策。

  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问题
  具体规定见文件。但总的一条就是,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都应按企业统一计提年金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年金和补充养老保险,全额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
  公司向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支付一次性补偿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规定,应责成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金融企业展开展业务附带赠送个人实物税收问题
  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个人实物的,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没有明细赠送记录,无法按人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合理比例统一扣缴个人所得税。

  该条规定不尽合理,具体如何执行,比例如何文件也没有规定。因此,该问题企业还需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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