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条款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0-09-30
摘要:根据《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地税发〔2010〕55号)规定,现就太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条款废止]

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       2010-09-30

  税屋提示——依据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本法规第一条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规定废止。


  根据《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地税发〔2010〕55号)规定,现就太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条款废止]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

  (一)住宅项目:1.5%;

  (二)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3%。

  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

  (一)普通标准住宅:5%;

  (二)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6%;

  (三)除上述(一)、(二)项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7%。

  三、本公告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地税税一发〔2003〕33号)第三条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规定、《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营业税财产行为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地税函〔2010〕58号)第二条第三款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2010年09月3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