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问在会议费用的报销中,是否只有品目开具了“会议费”的发票才能计入会议费?其余的因这个会议发生的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等发票是否也可以算入会议费? 会议主办单位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也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37号)规定: 据此,会议费包括的内容不能只是开具为会议费,对能够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相关会议支出可以做为会议费扣除,但要注意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及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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