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影视等出口服务编码及2015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升级包)的通知 税总函[2015]677号 2015-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影视等出口服务编码表,并制作了2015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升级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包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并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