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体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浅析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0
摘要:  近年来,个私经济迅猛发展,农村税务分局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等矛盾也日益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规范,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依法治税进程不断加快,切实有效地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探索一条行之有效地征管模式,已迫在眉睫...
近年来,个私经济迅猛发展,农村税务分局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等矛盾也日益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规范,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依法治税进程不断加快,切实有效地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探索一条行之有效地征管模式,已迫在眉睫。
  一、现状分析:
  (一)、税务分局所面临的征管现状:
  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征管范围不相称。自机构分设以来,农村税务分局管辖区域大,点多面广,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现象。一、二、三类县分别设置七、六、五个分局,分局平均人员在7人左右,最少的仅有4人。
  2、近亲关系较多,人员回避困难。由于税干大多是本地化,与当地纳税人有着较多的近亲关系,长期在一个地区工作,难以抹开情面。加之年龄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知识结构,以及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制约、限制甚至妨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3、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以及税务部门推行的税收执法责任制以后,对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更高了,对税务人员要求更严了。而农村税务分局现行征管模式虽说征、管、查相对分离,但人员无法进行专业分工,基本上还是集征、管、稽核于一身,办税透明度不高,管辖乡镇多,加之税干大多是本地化,难免在行使税务管理职权时有不作为或不当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使税务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4、监督手段缺乏,考核难形合力。工作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目前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尤其是对事前和事中的监督手段。所以税收征管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虽说税务部门将征管质量考核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检查、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质量考核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比如,上级机关在下级机关征管质量考核的基础上如何严格监督、实行层级考核体系、形成考核合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尚不能从机制上激发税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出现靠一年一次或几次的税收清理整顿工作,以解决征管中的漏征漏管和欠税清缴问题,但仍不能从根本上治理税收环境。
  5、纳税意识不强,执法随意性大。税法宣传月活动开展已有12个年头,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还是不够,普遍存在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强。同时少数税干的观念仍然陈旧,在税收征管中重集镇、专业市场、轻偏远地区,执法力度不强、刚性不足、处罚不力的现象依然存在,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而且,执法随意性大,办税透明度不够,税收核定不合理,“人情税”“关系税”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着。
  6、“一人多岗”现象严重,管理难以规范。农村税务分局担负着三至四个乡镇税收管理,只有分局所在地拥有一个办税服务厅,而纳税人都分布在各处,有的距办税服务厅有数十公里,极不方便。同时,征收人员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征期时难免造成纳税人排队等候,致使纳税人口有怨言。此外,农村偏远地区交通不便,按时纳税意识较差,纳税数额较小,多数靠税务片管员巡回征收回大厅开票,管理难以规范,同时由于征收入库形成时间差,与税收管理和票款结算纪律的要求相抵触。
  (二)、个体税收税源情况及征管难度:
  1、税源零星分散,税户难以控管。农村个体税收分布点多面广,税源零星分散。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都是以农业为主,以经营为辅,大多利用农闲及早晚时间经营、窗口经营、流动经营、推车式经营,税户难以控管。
  2、季节性税源多,纳税意识较差。由于季节性生产经营的小米厂、小油坊、小粉丝厂、小食品加工厂等小家庭作坊较多,而这些户基本上利用本地资源,经营场所在农户家里,生产经营集中在几个月。业户纳税意识淡薄,极少主动上门申报纳税,查到就缴,查不到就躲。
  3、停歇业户较多,难以跟踪管理。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受技术、资金、知识、观念等原因影响,大多数仅是为了养家糊口,很难形成规模。现在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在家经营大多是年老者或是妇女,农忙则停,农闲则营,停歇业频繁,税收征管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4、起征点的调整,政策要求更高。随着增值税起征点的调整,一些业户则存在旺季时超过起征点,淡季时则达不到起征点的情况,加之税收收入任务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如何加强税源的调查分析,充分把握好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是摆在基层税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为了寻求一种既能使税务机关公正执法,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摆脱关系网、人情网的干扰,提高办税效率,又能使纳税人方便纳税的征管模式。现有的农村税收征管必须从管理形式、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上进行变革和改进。为此,安庆市国税系统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各自的征管模式。其中许多基层分局在城区实行委托金融代征,农村委托乡镇纳税办代征,效果显著。
  (一)、主要作法是:
  1、成立组织,健全机构。城区在针对纳税户相对集中、纳税秩序尚好、联社金融网点布局合理、且联社积极开展中间业务等特点及时与其沟通达到共识,委托联社对城区个体税款进行代征。并就代征范围、责任,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违责后果,与联社达成代征协议。县联社成立了由联社主任、代征点负责人组成的代征税款办公室,明确了各成员工作责任;针对农村纳税户分布状况,与乡镇政府联系、协商,由乡镇牵头,成立了乡镇协税办公室,抽调专职人员,负责个体税款代征事项,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分局内部由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各业务股室的相关人员组成了委托代征税款领导小组,在运行初期,负责相关事宜。
  2、精心布置,稳步推进。根据委托代征范围,结合本地征管现状,基层分局认真筹划,分别抽调人力,一般组成四个小组:
  (1)外勤清户清漏清欠组。进行地毯式清查,进一步规范税户户籍管理,登记统一设置的税户登记表,由表造册,由册登帐,由帐录入微机。确保机管控率达100%.
  (2)税款核定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测算,召开民主测评,进行核定预告,张榜公布,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听取意见,整理好资料,再递交分局集体核定,造册录入微机,并张榜公布,同时制作好应纳税款通知书。
  (3)技术攻关小组。努力创造条件,促进税务机关和代征单位信息共享,并及时解决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4)保障小组。主要解决在征期内在代征单位提供的信息下,对未缴户进行催报、催缴,接受停、歇业申报的核查工作。在征期后,对未缴纳税人进行追欠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使欠税问题及时解决,整顿纳税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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