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2015-03-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规定,现将我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予以发布。 各级地税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执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范围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厦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的公告》 ( 2012年第2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 2013年第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2.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简易程序) 3.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般程序)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13日 附件1 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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