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人社字[2022]35号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12
摘要:经市政府同意后,对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使用就业风险储备金,用于发放以工代训稳岗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帮助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的企业稳定岗位。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淄人社字〔2022〕35号           2022-05-12

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社中心,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稳就业是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支撑。为贯彻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4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54号)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做好企业用工保障,现就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7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2022年4月未完成缴费的企业,也可申请自2022年4月开始缓缴,缓缴截止期限相应提前1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延续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三、启用就业风险储备金。经市政府同意后,对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使用就业风险储备金,用于发放以工代训稳岗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帮助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的企业稳定岗位。

  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引导经办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放宽还款限期,通过续贷、展期等市场化方式帮助企业做好资金接续。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开通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为有需求的小微企业推介“创业担保组合贷”,采取政策找人、精准对接、主动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措施,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精准落实就业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照“先缴后补”方式,按规定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承担部分,按季度或按月给予补贴。支持新登记市场主体,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失业登记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实施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提高就业见习岗位质量,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对吸纳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停产歇业企业,利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云课堂等方式,开展“无接触式”职业技能培训,也可在疫情防控形势允许的情况下,灵活开展小规模线下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培训内容应紧密联系岗位实际,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切实发挥提升技能水平及稳定职工队伍的作用。

  七、支持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充分利用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免费为用工余缺的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支持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企业,就地就近向用工紧缺企业输送富余员工。对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及时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八、加强企业用工指导。通过各类媒体,做好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宣传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涉及劳动关系相关问题解读》等相关文件解读。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考核测评工作,引导企业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解决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充分发挥仲裁员联系用人单位制度,依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平台进行“云立案、云庭审、云调解”, 提升劳动争议调解效能,最大限度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九、促进职工复工返岗。健全企业用工服务“五级动态响应机制”,发挥用工服务中心和用工服务专员作用,深入企业“一企一策”做好职工复工返岗工作。对成规模、成批次异地返岗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配合交通部门,提供“点对点”通行保障。

  十、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依托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利用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微信公众号等系列网络平台,大力举办线上招聘活动,打造推广“企业展示+岗位介绍+线上答疑+简历投递”四位一体的直播带岗新模式,积极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的区县,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视情况有序恢复“小规模、专业性、定制化”的线下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求职活动。

  十一、组织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技工院校把学生实习实训与企业复工复产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和在校学生跟岗实训计划,通过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方式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对接纳市属技工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按照每岗位每学期3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2022年根据统一安排参与企业复工复产2个月以上的学生,视同完成正常教学计划规定的顶岗实习任务;对带队教师每满一个月,视同完成《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1期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任务;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在2022年度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协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各技工院校要与企业制定具体安全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学生实习时间地点和工作生活环境,切实落实疫情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

  十二、优化涉企事项服务办理。推进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保登记、就业创业和人才补贴等涉企事项“零跑腿”“一次办好”“全程网办”。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更多涉企事项即时办结。通过数据共享,推出更多“无证明”事项。完善升级系统功能,梳理优化服务事项,推出更多“视频帮办”事项。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主动识别服务对象,推行“政策找企”、免申即办、资金直达,提升市场主体政策获得感、满意度。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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