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2000]104号 2000-03-03 税屋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9月2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的通知》(京政办发[1999]9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于按此文件组建的后勤服务实体,凡符合校办企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可以享受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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