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税函[2007]320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领购簿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7-03
摘要:新版发票领购簿大小为195mm×330mm,具体格式及内容见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封面及封底全省统一为红色,普通发票领购簿封面及封底全省统一为蓝色,封面字体为烫金黄色。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领购簿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晋国税函[2007]320号           2007-07-03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文件要求,我省决定启用新版发票领购簿。为做好新版发票领购簿的换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发票领购簿大小为195mm×330mm,具体格式及内容见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封面及封底全省统一为红色,普通发票领购簿封面及封底全省统一为蓝色,封面字体为烫金黄色。领购簿印制材质应使用和样本相同的纸张,以保证多次打印的使用效果。

二、全省新版发票领购簿启用时间为2007年8月1日。从8月1日起,对纳税人发放新版发票领购簿,旧版发票领购簿不再使用。各地要切实做好新版发票领购簿的换发工作,对旧版发票领购簿及时进行收缴。

三、新版发票领购簿由各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印制,各市国家税务局接到文件后务必尽快安排印制,确保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需要。

四、为了保证新版发票领购簿的印制质量,各地应将印制的新版发票领购簿样本(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普通发票领购簿各一本)报省局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附件:发票领购簿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