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2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产发[2012]44号 2012-11-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2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动漫企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照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审,对年审不通过的动漫企业及时撤销资格,督促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文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2年11月12日 税 屋附件1:2012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110家) 税 屋附件2: 2012年通过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名单(16家) 北京市 北京妙音动漫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黑龙江新洋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 上海河马动画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动漫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江苏省 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浙江省 杭州漫奇妙动漫制作有限公司 江西省 江西笛卡传媒有限公司 河南省 河南省漫画时代传媒有限公司 湖北省 海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盛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东省 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 广州艺洲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重庆市 重庆享弘数字影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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