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揭晓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孙毓泽 人气: 时间:2016-01-27
摘要:2016年1月19日,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杂志社和中国税务报社主办的2015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发表《乌法宣言》重申将参与制定国际税收标准位居十件大事之首。其他入选事件依次是:G20峰会批准应对税基侵蚀和利
2016年1月19日,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杂志社和中国税务报社主办的2015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发表《乌法宣言》重申将参与制定国际税收标准”位居十件大事之首。其他入选事件依次是:G20峰会批准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成果、中国发布反避税新规、欧盟增值税新规采用“消费地征税原则”、WTO就201项信息技术产品达成重大降关税协议、瑞士联邦议会批准实施银行税务信息自动交换、世界海关组织(WCO)发布《海关估价与转让定价指南》、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达成协议、英国开征“转移利润税”、爱尔兰修改税收政策不再为跨国公司提供庇护。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王力表示,过去的一年,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世界税收领域大事不断。中国税务机关密切关注国际税收新动态、新趋势,积极应对世界税收环境风云变幻,深度参与全球税收合作和规则制定,有效维护中国税收主权和“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在全球税收治理的舞台上,担当中国责任,发出中国声音,展现中国形象。召开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新闻发布会,目的是借助现代新闻媒体传播平台,及时反映全球视野下国际税收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精要呈现国际税收发展的新闻焦点和重大事件,主动回应国际税收新动态新变化,倾力打造和扩大国际税收宣传品牌效应,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税收现代化、国际化的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点评了2015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与会专家作了补充点评。
  
  据介绍,此次评选活动以权威财经组织、部门提供的新闻信息为资料来源,邀请财税部门、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从广泛征集到的数百条世界税收大事中优中选优,评选产生2015年度世界税收十件大事。
  
  点评:2015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
  

  1.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发表《乌法宣言》重申将参与制定国际税收标准
  
  2015年7月9日,金砖国家第七次领导人会议发表《乌法宣言》,重申通过相关国际论坛就二十国集团(G20)和经合组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以及税收情报自动交换问题继续开展合作,共同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税收征管能力。金砖国家将分享税收方面的知识和最佳实践。
  
  11月19日至20日,第三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就落实G20领导人峰会和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税收成果达成共识。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此次会议上提出“对跨国公司灰色利润和避税零容忍”的倡议及深化金砖国家税收合作的建议,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可和积极响应。
  
  点评: 该事件具有重要意义。金砖国家领导人从政治层面宣誓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及其标准体系的制定,将使在世界政治与经济中具有重大影响力的5个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团结一致,携手参与国际税收改革,从而确保在政治层面、技术层面和改革成果方面平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利益诉求,实现G20国际税改的公平性。
  
  2.G20峰会批准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成果
  
  2015年11月18日G20领导人峰会正式批准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所有15项成果报告,标志着近百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国际税收规则重塑取得重大进步。
  
  点评:这件事情有以下重大意义:第一,国际税收将遵从全球统一的法理,即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第二,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将更趋公平。税收与经济实质相匹配的总原则奠定了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实现公平的基石。第三,国际税收从竞争走向合作。投资国和投资对象国在G20倡导的国际合作旗帜下携手应对全球化挑战,遏制利润向低税地转移,为国际经济合作重建健康的税收分配方案。第四,G20领导人的背书标志着重塑国际税收治理体系的努力及其成果得到国际政治层面的高度认可,国际税收治理成为防范和抵御国际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第五,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议程于2016年启动,包括建立包容性合作框架以监督和评估计划成果报告的执行,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国际税收治理能力,完成计划未尽事宜,以及启动多边税收工具的谈判。第六,世界有望在2020年以前基本形成新的国际税收体系。计划成果报告带来的实体规则的变化以及跨境信息交换迎来的程序和信息支撑,将带来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税收管理的革命性变化。
  
  3.中国发布反避税新规
  
  2015年3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归纳前期成果,并借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成果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公告》首次在立法层面提出支付关联劳务费用的受益性原则,以及支付有关无形资产的关联特许权使用费时,应当考虑关联各方对无形资产的贡献程度和各自应享有的经济利益,为税务机关开展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反避税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截至2015年底,税务机关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专项调查已立案139件,结案80件,补税金额达30多亿元。
  
  点评:《公告》是中国继规范一般反避税管理和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所得税管理之后,推出的又一项落实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成果以及打击跨国逃避税的重大举措。同时是中国对发展中国家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维护税基安全所作出的制度贡献与规则引领。《公告》在重申独立交易原则的基础上,对企业集团内部费用支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应对方法,例如受益性原则、经济实质原则和价值创造原则,这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法理一脉相承。此外,《公告》提出的六大测试方法也是对国际税收规则的重要技术贡献,包括受益方测试、需求方测试、重复性测试、价值创造测试、补偿性测试和真实性测试。
  
  4.欧盟增值税新规采用消费地征税原则
  
  欧盟增值税新规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向欧盟境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公司。无论电子商务公司是否在欧盟成员国成立,必须向消费者所在国按该国税率缴纳增值税。欧委会称,实行这一规定后,增值税收入将归入消费者所在地而非商品所在地,预计2015年可在欧盟内增收增值税30亿欧元。
  
  点评:此前,欧盟规定按照服务提供商所在国的增值税率计征增值税,使互联网零售企业得以选择税率较低的欧盟国家设立地区总部。新规对类似亚马逊之类的电商有巨大影响,也意味着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费用可能提高。上述规定的出台将阻止数字产品提供商,例如亚马逊、苹果和谷歌等跨国公司,通过“借道”低增值税国家进行避税,将有利于在欧盟内部实现公平的税收权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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