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2016]1号 农业部关于扎实做好2016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1-18
摘要: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精神,扎实做好2016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根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5.积极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研究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政策建议。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农民土地,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规模经营模式。探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政策。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改进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

  26.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再选择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切实抓好宣传培训、政策执行、督查督导等关键环节工作。对已经开展整省试点的12个省份及时组织“回头看”,抓好各个环节的完善补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利用确权登记时机,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将分散零碎的承包地通过互换或流转等方式,集中归并,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

  27.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体系,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不断完善补贴、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和人才培养等扶持政策。允许将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按规定用于完善农田配套设施。抓紧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信息系统。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健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定向培养职业农民。推动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倾斜,依托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引导农民外出务工、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新创业。

  28.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央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指导基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核实和成员身份确认,重点抓好经营性资产量化、资源性资产确权、非经营性资产管护等工作。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在发展股份合作以及完善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方面探索形成一批成熟经验。抓紧谋划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改革试点,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29.推动农业金融保险创新。推动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合作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成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组建,并开始实质运营。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范围,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配合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降低产粮大县三大主粮作物保费补贴县级配套比例,探索建立口粮作物基本保险普惠补贴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猪及糖料蔗等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拓展水产养殖业保险。推动建立农业保险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树立现代农业金融意识,注重农村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0.着力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抓紧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争取在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和耕地保护,稳步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构建适合农垦实际和农业生产特点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加快完善垦区社会保障机制。实施培育农垦国际大粮商战略,加快推进垦区间、垦地间联合联盟联营,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开展先行试点示范。推动将农垦系统纳入国家农业支持和民生改善政策覆盖范围。

  31.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总结提炼农村改革试验成果,推动农村改革试验区积极承担新的改革试验任务。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继续组织开展试验任务第三方评估工作,探索对到期试验任务进行考核评价。系统总结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模式,继续实施示范区以奖代补政策。推动以示范区为平台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探索金融支持示范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办法,引导资源要素向示范区集聚。

  32.加强农业法治建设。大力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制定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工作,出台《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深入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监督纠错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农业系统自身建设,实现思想观念上的新引领、方法路径上的新突破、工作职能上的新转变和作风面貌上的新气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转变发展理念,树立创新强农、协调惠农、绿色兴农、开放助农、共享富农的发展理念;转变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用过硬作风和一流业绩树立农业系统干部的良好形象,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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