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若干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5-31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相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事项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全文废止。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相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事项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全文废止。

  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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