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教育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6-08-02
摘要:黄石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徐新勇介绍说,黄石市国税局密切关注营改增纳税人税负情况,对于税负上升的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安排业务骨干上门辅导,帮助纳税人摸准税负上升的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

“真的减税了!”黄石市新东方培训学校会计怀婷婷高兴地打电话向公司负责人赵金鑫报告:“申报顺利通过,6月份增值税税负率比5月份降低了48.54%,比原营业税税负率降低了2.91%!”此时,她刚在黄石国税营改增纳税申报辅导团队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6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我们是一家从事专业教育培训的非学历培训机构。5月1日营改增后,主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怀婷婷说,“我们企业的人员工资费用占比较高,可以抵扣的进项不多,5月份申报增值税税负上升了。”

黄石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徐新勇介绍说,黄石市国税局密切关注营改增纳税人税负情况,对于税负上升的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安排业务骨干上门辅导,帮助纳税人摸准税负上升的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分析,该企业适用财税〔2016〕68号文件关于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选择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于是赶紧通知他们,帮他们进行测算,给出合理化建议。

国税干部帮我们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中进行测算比较,我们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用这种方法我们一年预计可以减税10万多元,这是真正的大红包呀!”怀婷婷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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