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自然资用函[2021]190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2021年第五批)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1-08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以及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46号)要求,经核验审查,同意对“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土地估价机构予以备案(变更)。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2021年第五批)的通知

皖自然资用函[2021]190号                  2021-11-8

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以及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46号)要求,经核验审查,同意对“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土地估价机构予以备案(变更)。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8日

  附件:安徽省土地估价机构2021年第五批备案(变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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