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进[1997]281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1997年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5-29
摘要:但要注意:若原商品码库有自加商品码,应先将原商品码库生成备份,新码拷入后,再将备份读入,并对自加商品码重新鉴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1997年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进[1997]281号      1997-05-29

 
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1997年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的通知》》(国税函[1997]2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依照执行。

  一、各局接到本通知后,请到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领取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HGCM97.EXE。

  二、各局对1997年1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应按照此出口商品退税率库进行审核、退税。

  三、关于1997年海关商品代码库(含新税率等信息)有关操作说明如下:

  释放以下文件:

  C:>A:\HGCM97CMCODE.DOC3,35304-23-979∶01商品码说明文件

  CMCODE.CDX118,27204-23-979∶01商品码库索引

  CMCODE.DBF1,420,56004-23-979∶01商品码库

  STDCM.CDX116,22404-23-979∶01标准商品码库索引

  STDCM.DBF359,70304-23-979∶01标准商品码库

  (商品名称为全称)

  STDCM.FPT591,23204-23-979:01标准商品码库

  将以上文件拷贝至\TS\TSSH\CODE目录下即可。

  但要注意:

  若原商品码库有自加商品码,应先将原商品码库生成备份,新码拷入后,再将备份读入,并对自加商品码重新鉴定。

  四、外贸企业的1997年海关商品代码库由各局负责拷盘。

  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1997年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1997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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