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地区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受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退税单位: 为做好2022年北京地区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受理工作,现将退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等文件,我局从即日起开展宣传文化单位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受理工作。 二、申报受理方式:在疫情防控常态下,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局不再组织集中会审,退税单位将自行采取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进行退税资料的申报。 三、申报资料:退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请参阅我局网页(http:bj.mof,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在京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操作指南》(2022年修订版),申报资料中所需填报的相关计算表格和文字模板可在通知后附的附件中下载,具体填写要求可参考《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资料及相关表格填写说明》(PPT,附件10)。 四、有关要求: (一)退税单位如采取送达方式,需在前一个工作日与监管一处退税审核相关人员电话联系,确定时间后来我局提交资料。 (二)退税单位的送达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码登记,接受体温检测,否则拒绝接收退税资料。 (三)退税资料受理起止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及时申报,逾期本年不予受理,可顺延到下年申报。 (四)请退税单位有关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和相关说明,确保资料完整齐全,数据准确。 五、邮寄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309房间 联系人:李薇、谭静 联系电话:68471544、68473198 传真电话:68471672 电子邮箱:bjzyb001@sina.com 中科达奥软件公司咨询电话:68552701、68552732 附件下载: 附件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文 附件2:申请审核表 附件3:申请报告模板 附件4:承诺书 附件5:未接受稽查说明 附件6:退付申请书样本 附件7:税收完税证明样本 附件8: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样本 附件9:增刊核准通知单样本 附件10:《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资料及相关表格填表说明》(PPT) 财政部北京监管局 2022年03月04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