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税函[2001]194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5-14
摘要:湖北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税前扣除的工资支出数额,应严格按照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率增长幅度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经你局核定,符合上述原则的,其实际发放工资支出数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1]194号              2001-05-14

黄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湖北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方案的请示》(鄂黄电司财[2001]3号),根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财税字[1994]9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国税发[1998]301号)和《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鄂国税函[1999]21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其工资支出税前扣除向题通知如下:

  湖北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税前扣除的工资支出数额,应严格按照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率增长幅度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经你局核定,符合上述原则的,其实际发放工资支出数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1年05月14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