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地税发[2011]16号 2011-02-28 税屋提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6年6月12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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