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其评估方法和手段日趋完善。本文拟借助管理经济学的方法考察企业在出现亏损、看似应该停产的情况下仍然继续生产的现象,从中发现问题,进而找出纳税评估的切入方法。 一、贡献分析法的概念 二、贡献分析法在企业亏损经营中的运用实例 原材料费用 18 直接人工费用 16 变动间接费用 6 固定间接费用 10 单位全部成本 50 价格 48 单位利润 -2 由以上条件可以计算: 单位变动成本=原材料费用+直接人工+变动间接费用=18+16+6=40(元) 单位产品利润=价格-(单位变动成本+单位固定成本)=48-(40+10)=-2(元) 利润=单位产品利润*产量=-2*8000=-16000(元) 单位产品贡献=价格-单位变动成本=48-40=8(元) 贡献=单位产品贡献*产量=8*8000=64000(元) 从表面上看,企业进行生产销售亏本16000元,但若不进行生产销售,仍要支出固定间接费用(沉没成本)90000元,也即企业要亏本90000元,两者相比企业生产并以48元的单价销售可以减少亏损74000元。本例盈亏分界点的产量=总固定成本/(单位产品价格-单位变动成本)=90000/(48-40)=11250件。可见,以未达到盈亏分界点的产量生产,尽管亏损,但可以减亏,对企业仍然是有利的。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企业在亏损的情况下仍然生产的道理。 三、贡献分析法在纳税评估中的切入方法 现以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为例加以分析。根据管理经济学的原理,这要比较平均变动成本(AVC)与价格(P)的大小。 当P>AVC时,说明企业生产仍能提供贡献,其贡献可用来弥补固定成本的部分支出,从短期看,继续生产对企业有利。 当P<AVC时,说明销售收入还不足以弥补变动成本,进行生产会增加企业的亏损,应当停产。 因此,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仅以盈亏论“是非”是不够的,对“亏而不倒”的企业应有一个辨证的认识,不能片面认为“亏而不倒”就一定有问题,至少对企业的短期决策行为不能这样认为。因为,现代企业有的追求销售收入最大化,有的追求总利润最大化,有的则把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作为长期目标,目标的不同会对企业的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相应地,采取纳税评估的切入点也应各有侧重。对于像本文所举示例这种类型切入的可取方法是,运用贡献分析法,辅之以盈亏分界点分析,并注重比较平均变动成本与价格的大小。当某企业P<AVC时,仍在生产,则一般可以推定构成平均变动成本的有关费用异常,要进一步分析是否有虚增料、工、费等情况,然后,再结合运用纳税评估通用指标以及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进行分析,基本可以达到预定目标。 (作者单位:六安市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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