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发[2003]216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实施电子申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8-21
摘要:关于推行电子申报后纸制申报表报送问题 纳税人电子申报的同时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将纸制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一并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报送的通过电子申报软件打印的纸制申报表和附报资料可以作为正式档案归档。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实施电子申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3〕216号          2003-08-21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二期有关文件要求,配合CTAIS在全市国税系统的上线运行,市局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国税系统所管辖的纳税人中全国面推广应用电子申报方式。现将市局制定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实施电子申报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深入宣传推行电子申报的重大意义 电子申报方式的推行是一项触及面广、影响面大的工作,它的有效推广和使用对提高现行申报纳税方式中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征纳双方的工作效率,减轻CTAIS系统运行的压力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局应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认真做好推行前期的深入宣传工作,使纳税人理解推行电子申报方式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纳税人准确缴纳税款的重要措施之一。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工作推进全市国税系统电子申报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行 各局推行电子申报要以纳税人自愿为前提,以积极稳妥作为原则。各级领导要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集中精力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整个推行过程要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统筹安排,紧密结合全局重点工作开展电子申报推行工作 今年下半年全市国税系统重点工作相对集中,包括CTAIS的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的推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办法的推行等等。这些工作任务重且完成时限相对集中,因而对于各项工作要统筹安排,各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其中电子申报的推行工作应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申报办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申报办法的推行工作一并进行,确保全局工作整体推进。 (二)做好培训工作 电子申报是一种全新的纳税申报方式,各局要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做好内外培训工作,在做好内部培训的同时特别要认真细致开展对广大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工作,保证广大纳税人在使用电子申报方式前能够熟练应用电子申报软件。电子申报软件培训工作由各局自行组织,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各局可将电子申报软件培训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培训同时举办。培训方式可以是集中培训,也可以发放光盘软件纳税人自助培训,积极鼓励纳税人采用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网站(www.bjtax.gov.cn)进行网上自助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电子申报软件培训师资由电子申报服务单位负责准备,网络申报软件用户手册和培训光盘由市局统一制作并免费向纳税人发放。 (三)做好新旧系统衔接工作 对于已推行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各局要做好电子申报系统中新申报办法与旧申报办法的衔接工作,做好数据备份,确保纳税人使用新的申报软件前能够将旧申报软件中的数据导入进来,保证申报数据的完整。

  三、关于推行电子申报后纸制申报表报送问题 纳税人电子申报的同时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将纸制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一并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报送的通过电子申报软件打印的纸制申报表和附报资料可以作为正式档案归档。

  四、电子申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服务区域内推广IC卡申报的同时,免费向使用网络申报的纳税人提供服务。

  五、推行电子申报涉及向纳税人收费事项税务机关不得参与,不得通过推行电子申报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六、电子申报方式推行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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