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这10个潜规则,你都知道吗?

来源:刘庆良 作者:刘庆良 人气: 时间:2016-07-10
摘要: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无需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小规模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即可,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99元等情况,这是由于国家对发票开具金额有要求造成的。

一、开发票需等到下月

很多人之前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等你去批发市场或者小旅社等要发票时经常碰到需要下月才可以开票,理由五花八门:发票用完了、会计没在、打印机坏了。。。。

【解密】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暂免征收增值税是按月计算的,当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就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而当不超过3万元的限额时是减免税的,所以很多商家就钻了这个空子,通过推迟开票的办法逃避纳税。

、汇总开发票

财务人在审核发票时经常发现发票内容食品、办公用品等,单位为批。后面也没产品或者服务明细。

【解密】

所有的发票应开具规范,上面这种汇总开具且没有明细的情况就属于没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情形。因为按照发票管理规定,纳税人开具的任何发票是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的。如果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依据不足的国外发票

企业购买了外国公司的应税服务,并按照规定缴纳了税款,也取得了发票,但是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税务机关检查时却提出不允许抵扣。

【提示】

从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虽然取得了这种应税凭证,但是税法要求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缺一不可。所以即使取得了应税凭证,也不符合增值税抵扣要求。

四、以手写形式填写的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

公司取得加油费发票,但没有填写开具公司名称,报销人员直接以手写的形式填进去。这样的情况能否在税前扣除?

【分析】

上述发票属于填写项目不齐全的类型,根据法规要求,是不合规的票据。当然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代开增值税发票就不享受减免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很多时候可能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在国税局代开专用发票,若代开了这张专用发票,就不能享受每月3万元免税优惠了。

【提示】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小企业不愿意代开发票的原因了,代开票手续不仅繁琐,二是还不享受税收优惠了。

六、信息填写不全的发票

其中购货单位栏目填写不全,只填写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均未填写,这种发票是否合规?

【提示】

根据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七、发票上能不能盖财务专用章

营改增之后,财务人可能会经常碰到,公司取得增值税发票加盖的是财务章或者是公章,是否是否可以呢?

【提示】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能加盖财务专用章。公章不符合规定。若符合作废条件,可以将发票作废之后重新开具。

八、阴阳发票

在翻阅企业的财务凭证时会发现:同一公司购买的同一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也是一样的,但是开具的发票内容却不一致。

【解密】

这是由于目前增值税的税率不同决定的,由于很多企业混业经营,可以开具不同税率的发票,供应商可能为了控制税负,便会采取开出这种阴阳发票,虽然发票是真的,但是业务不真实。

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无需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小规模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即可,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十、代开发票有限额

大家是不是经常会发现这样的情况:经常收到客户寄过来的发票,多张金额是99999.99元等情况,这是由于国家对发票开具金额有要求造成的。

对代开专票的无最低限额要求,最高金额各地不同,我们收集了以下5各省份的规定。 

地区

限额

文号

广西

100万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2号

安徽

100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四川

10万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

河北

10万

冀国税函〔2008〕255号

江西

10万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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