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7]11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10-27
摘要: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人均利润、人均应缴企业所得税、人均营业收入等经营效益情况,按照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核定该公司2006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总额为9.71亿元,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18号              2007-10-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有关规定,现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人均利润、人均应缴企业所得税、人均营业收入等经营效益情况,按照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核定该公司2006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总额为9.71亿元,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总额,以其2006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总额为基数,按照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税前利润、应缴所得税等)、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营业收入等)的原则进行核定,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7年10月2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