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和2020年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19年和2020年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和2020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黑龙江省红十字会 2.哈尔滨市红十字会 3.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 二、纳税人2019年度、2020年度通过第一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0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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