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2010-12-3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9年9月2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确保纳税人在元旦期间能够正常使用发票,全省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采取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措施,安排普通发票发售岗值班,保证发票供应。 为保证通用机打发票的正常开具,全省国税机关和技术支持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解决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开具机打发票中存在的问题。 纳税人在发票供应和开具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拨打12366国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投诉,拨打400-811-0006技术支持单位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或提供预约服务。 特此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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