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怎样补开发票? 基本案情 甲公司丢失了一份机动车销售发票,可以申请补开发票吗?具体有哪些程序? 案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五条第六款规定,如购货单位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购税手续前丢失《机动车发票》的,应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中明确规定,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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