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销行业常见涉税问题分析及审查要点

来源:财会阁 作者:财税通 人气: 时间:2023-10-07
摘要:审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保险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会计科目及明细账、审查被查企业是否存在为全体职工购买保险等集体福利抵扣进项税未作转出处理问题。

  (二)成本及费用的检查

  1.库存商品用作促销未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审查要点】

  (1)审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科目,是否存在库存商品结转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情况;

  (2)通过外部信息了解企业是否存在到店有礼、随机赠送、抽奖等促销行为。

  2.虚列成本税前列支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重点核实被查企业实际支出与海关票据是否存在差额,应当按照实际支出列支成本。

  3.超标准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审查财务报表中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数据,与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期间费用进行计算比对,是否存在超限列支的情况。

  4.取得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凭据,在销售费用中列支客户的保险费等支出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审查“销售费用”原始凭证,是否存在发票抬头不符等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凭证。

  5.未取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税前列支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审查原始凭证中是否存在无票进账、白条进账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岀。

  6.在费用中列支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审查财务报表中利润表“利润总额”数据,与实际发生的捐赠费用等期间费用进行计算比对,是否存在超限列支的情况。同时应当核实捐赠行为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7.税前扣除为职工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险未做纳税整。

  【审查要点】

  审查企业保险合同、“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等财务资料,核实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保险列支要求。

  8.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应由客户负担的车辆保险费、汽车贷款贴息费等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审查“销售费用”原始凭证,是否存在发票抬头不符等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凭证。

  9.税前列支未实际发生,无合法有效凭证的经销商特别奖励金、安全费等未作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审查原始凭证中是否存在无票进账、白条进账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

  10.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预提费用”科目贷方余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审查准备类科目是否有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调减。

  11.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在税前列支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审查企业保险合同、“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等财务资料,核实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保险列支要求。

  12.在费用中列支属于超过标准的招待性质支出,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1)审查财务报表中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数据,与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期间费用进行计算比对,是否存在超限列支的情况;

  (2)关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科目中是否存在未归集的属于招待性质的支出。

  13.违规列支关联方利息支出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1)查看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核对其借款合同另一方是否为关联企业;

  (2)将实际贷款利率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进行比对看是否符合规定。

  14.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税前列支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核实原始凭证是否与取得收入无关,例如:高尔夫会员费等。

  15.房屋装修改造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未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未做纳税调整。

  【审查要点】

  核实房屋所有权属是自有房屋(包含融资租赁)还是租赁房屋:自有房屋按照装修改造后新的房产原值在剩余使用年限分摊;租赁房屋应当按照装修改造支出在剩余租赁期内分摊。

  16.将利润从高税负率地区转移至低税负率地区,少缴企业所得税。

  【审查要点】

  核实企业与关联企业注册地址是否存在税率差,相关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五、房产税涉税问题及审查要点

  (一)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

  【审查要点】

  核对固定资产和折旧类科目是否存在未申报房产税的项目。

  (二)装修改建支出未计入房产税原值缴纳房产税。

  【审查要点】

  核实“在建工程”科目对于房产原值影响是否属实。

  (三)自建房产已竣工投入使用少计算房产税。

  【审查要点】

  核实自建房产竣工文件与账目记载是否相符。

  (四)固定资产新增改良建筑物未计入房产税计税基数缴纳房产税。

  【审查要点】

  查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文件,以此计算新增改良建筑物原值。

  (五)未将土地价值纳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审查要点】

  查看“无形资产”科目及最初获得土地使用权时的文件资料比对房产税缴纳情况。

  六、印花税涉税问题及审查要点

  (一)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销售合同、延保服务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装合同等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审查要点】

  对应检查期限合同及印花税缴款凭证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

  (二)注册资本增资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审查要点】

  核实“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资本类科目是否有新的注资,与当期印花税缴纳情况比对。

  (三)支付汽车保险费及向银行借款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审查要点】

  对应检查期限合同及印花税缴款凭证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

  (四)购销合同印花税按销售收入占比预征,未按规定比例计算缴纳印花税。

  【审查要点】

  核对征管部门出具的印花税核定征收文书,企业是否按照文书执行。

  七、个人所得税涉税问题及审查要点

  (一)用于市场推广而向客户无偿赠送拉杆箱、雨伞等物品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查要点】

  (1)通过外部渠道了解是否存在随机赠送客户礼品问题,是否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查看库存商品明细账是否存在赠送客户的礼品。

  (二)支付的旅游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查要点】

  通过审查旅游事项,区分以下情况:

  (1)与考核有关,属于奖励性质的,须依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外部人员发生的旅游费用。如奖励兼职营销人员等去旅游,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应当按照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代付员工人才补贴款、劳动仲裁补发工资、赠送奢侈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查要点】

  审查“其他应付"科目是否存在代付员工人才补贴款、劳动仲裁补发工资等。

  (四)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房屋租赁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查要点】

  审查房屋租赁发票及合同,确定是否为公司租赁行为,如是员工租赁,公司报销费用,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发放的部分工资、分红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查要点】

  调取人资部门工资计提记录,与全员全额申报表对比,如有差额,与账簿比对是否真实发放,如已发放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为外籍员工购买保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查要点】

  核实外籍员工保险购买及代扣代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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