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4]72号 1994-03-15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6年04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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