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营[2002]56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12-06
摘要:机关服务中心为中央各部门机关提供的内部后勤保障服务,系指前述范围内机关服务中心,为本通知所附的“国家财政全额拨付行政办公经费的中央各部门”名单中列举的51个单位公务工作需要而提供的各类劳务与技术性服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营[2002]563号           2002-12-6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32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本通知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或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准成立的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

  这部分机关服务中心的范围,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或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印发的关于“机关后勤服务机构编制的批复”或“通知”文件确定。

  二、通知第二条所提“国家财政全额拨付行政办公经费的中央各部门”包括共计51个单位。

  三、机关服务中心为中央各部门机关提供的内部后勤保障服务,系指前述范围内机关服务中心,为本通知所附的“国家财政全额拨付行政办公经费的中央各部门”名单中列举的51个单位公务工作需要而提供的各类劳务与技术性服务。

  四、通知第五条所提“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的会议经费”,应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处对每次会议出具的“关于确认会议经费预算指标的函”中所列明的会议费用金额,以此金额作为“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免税营业额的认定依据。

  各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应分别核算和申报征免营业税的业务,对划分不清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五、北京市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待市局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后依照执行。

  六、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国家财政全额拨付行政办公经费的中央各部门名单

  2.关于确认会议经费预算指标的函

  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名单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国家财政全额拨付行政办公经费的中央各部门名单(共51个)

  一、部委机关(共15个)

  1.中央纪委(检查部)

  2.中央办公厅

  3.中央组织部

  4.中央宣传部

  5.中央统战部

  6.中央对外联络部

  7.中央政法委员会

  8.中央政策研究室

  9.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

  10.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11.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12.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3.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14.中央金融机构委员会

  15.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

  二、全国人大、政协、高检、高法(共4个)

  16.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17.全国政协办公厅

  18.最高人民法院

  19.最高人民检查院

  三、社团(共21个)

  20.中华全国总工会

  21.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中央委员会

  22.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23.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24.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25.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6.中国作家协会

  27.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8.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9.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30.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31.中国红十字总会

  32.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33.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3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5.宋庆龄基金会

  36.中国法学会

  37.黄埔军校同学会

  38.欧美同学会

  39.中华职教社

  40.中国老龄协会

  四、中央机关代管单位(共11个)

  41.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暨国家保密局

  42.中央档案馆暨国家档案局

  4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44.中国民主同盟

  45.中国民主促进会

  46.中国民主建国会

  47.中国农工民主党

  48.中国致公党

  49.九三学社

  50.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51.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附件二: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管财发函(####)##号关于确认会议经费预算指标的函(样本)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中第五款的规定精神,经对你单位上报的####年##月##日至##月##日承接的######(部门名称)的######会议进行审核,确认######(会议名称)的会议费用####元属我局(或财政部)下达的会议费预算指标。

######年##月##日

(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处公章)

  附件三: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归口管理的宾馆、招待所名单

  1.北京和敬府宾馆(北京东城区张自忠路7号)

  2.中央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培训中心(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鸽赤路南侧)

  3.北京翠明庄宾馆(北京东城区南河沿大街l号)

  4.北京万寿路招待所(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

  5.中央统战部干部培训中心怀柔分部(北京怀柔县怀柔镇甘涧峪245号)

  6.中央统战部干部培训中心烟台分部(山东烟台市莱山区石沟屯滨海北路139号)

  7.中国少数民族人才培训中心苏州分部(江苏苏州市新区狮山路40号)

  8.北京万寿宾馆(北京海淀区万寿路12号)

  9.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干部培训中心(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25号)

  10.全国对台干部培训中心(北京怀柔县怀柔镇甘涧峪246号)

  11.北京竹园宾馆(北京西城区旧鼓楼大街小石桥胡同24号)

  12.北京中宇饭店(北京西城区宏庙胡同9号)

  13.北京北总布招待所(北京东城区北总布胡同10号)

  14.北京西永招待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永祥西巷3号)

  15.中国职工之家(北京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

  16.团中央全国青少年北戴河活动营地(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黑石路4号)

  17.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北京东城区建内大街19号)

  18.北京好园宾馆(北京东城区史家胡同53号)

  19.全国妇联招待所(北京东城区柏树胡同7号)

  20.北京悦苑招待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9号)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