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关于公布2021年中山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中统字〔2022〕69号 2022-06-10 各有关单位,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统计办公室)、翠亨新区投资促进局(统计局)、各镇街统计部门: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国统字〔2009〕114号)要求,现将2021年中山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2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8616元,月平均工资为8210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8818元,月平均工资为8236元。 2021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9274元,月平均工资为4939元。 附件: 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巿民政局、巿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第一人民法院、市第二人民法院、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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