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专家“复盘”2021年税案查办——应对犯罪手段“智能化” 稽查战法再升级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杨贵苗 人气: 时间:2022-01-25
摘要:稽查工作是一项团队工作,未来的稽查人员应当是集信息化、法律、税收、财务等诸多业务的融合体,这对人员综合素质要求会大幅提升,税务稽查干部应该勤学苦练、与时俱进,提高本领。

  过去一年,《税收法治专刊》报道了许多税案。稽查人员与涉税违法分子斗智斗勇,展现了良好的铁军形象,有力促进了税收公平与正义。今天我们邀请多名从事税务稽查工作的专业人员,谈谈过去一年他们的感悟、经验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税案新特点

  ——犯罪团伙“专业化”,犯罪手法更隐蔽更智能

  从稽查实践来看,目前虚开骗税案件主要呈现哪些特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许春育从事税务稽查工作16年。在她看来,违法分子通过虚假设立企业、出口配单配票、虚假申报等手段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案件,仍然值得重点关注。同时,现在查处了一些新型逃避税案件,犯罪分子企图利用新业态的监管薄弱点逃避税。

  2021年,广州特派办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谭泽湘组织查办了一起全链条骗税案。该案打掉了一个集走私、配售进口海关单证并虚开、骗税的犯罪链条,最终定性虚开发票价税合计18亿元,挽回骗税损失3000多万元。该案涉及多个违法行为、不同执法领域,是典型的混合型犯罪。他认为,近年来,虚开骗税犯罪的团伙化作案特征明显,并有从“产供销”一体化团伙犯罪,向专业化团伙间的协作犯罪演变的趋势。

  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宋春毅说,现在虚开犯罪的组织协作更加熟练,犯罪团伙相互勾结成一张大网,形成层级鲜明、分工明确的职业虚开组织,跨区域实施涉税犯罪行为。据他观察,很多犯罪团伙几乎囊括了所有发票涉税犯罪类型,部分团伙主犯或关联人员还同时涉及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等多种犯罪类型,社会危害性更大。

  2021年,宋春毅带领大连稽查骨干接连破获了多起虚开骗税案。他分析道,与前几年相比,很多虚开骗税犯罪已经从“粗暴型”转为“智力型”,现在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更加隐蔽。

  谭泽湘说,在作案手法上,犯罪分子利用网银、通信、物流等行业监管的漏洞进行犯罪,层层加设“防火墙”。犯罪分子除了采用虚假身份、单线联系、网络交易等常用手段,还使用网络智能化技术规避稽查,犯罪“智能化”特征明显。

  稽查新手段

  ——跨部门协作、大数据稽查、信息化战法成为重要利器

  2021年,在各地税务部门破获大案要案背后,哪些与时俱进的稽查手段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事5年稽查工作的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大要案检查科四级主任科员王梓丞,2021年主要参与破获了多起出口骗税案。其中一起出口骗税案仅用时不到2个月,就成功打掉了一个涉及金额50余亿元的特大虚开骗税团伙,抓捕犯罪嫌疑人66人。王梓丞认为,这种效率离不开跨部门协作、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

  王梓丞介绍说,青岛市税务局联合青岛经侦、海关缉私局、人民银行、青岛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辗转深圳、江西、新疆、广西等地,对地下钱庄等涉案方实施了全面打击,实现了对虚开发票、买单配票、虚假结汇等犯罪环节全线贯通。各部门信息共享、资源互通、优势互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检查人员从选案到侦办充分利用大数据,整合了税务、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每一步都是数据先行,做到有的放矢,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办案过程中,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信息组合在一起,交叉比对,涉税违法分子就会露出马脚。”王梓丞举例说,案件查办中,检查人员通过对发票中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比对,发现了大量疑点,最终锁定了涉案企业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

  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副局长余保林2021年参与破获了一起骗税案。该案作案手法隐蔽,取证困难。余保林说,在查证资金流水、传讯涉案人员、协调法院等流程中,税务与公安部门精诚协作,最终查实了犯罪分子虚假结汇等违法事实。

  许春育、宋春毅、谭泽湘也肯定了跨部门协作、大数据稽查和信息化战法在税案稽查中发挥的作用。

  上海税警双方建立了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双方依托具体案件开展团队化、项目化联合办案,成效卓著。2021年仅在联合打击出口骗税方面,上海查办了利用农产品、海产品、纺织品、黄金制品等一系列骗税案件,涉嫌骗取出口退税额近2亿元。

  大连探索出“税务全链条政策支撑、税警协同研判案情、检法提前介入指导”的联合办案机制,大要案查办达到“一起干、一盘棋、一次成”的良好效果。

  广州借助“一平台”(常态化监控平台)、“一中心”(广州税案情报研判中心)、“一机制”(稽审、办省、部门联动机制)的“三位一体”战法经验,依托大数据精准识别上下游链条中的虚开洗票企业,全面厘清了进出口虚开骗税的犯罪生态。

  在重庆,税务局与公安局等七部门联合成立了警税合成指挥中心及八个办公室,进一步开拓数据、成果共享等流程渠道,对重大复合型违法犯罪案源线索开展联合分析、联合检查,提升全链条打击力度和效果。

  迎接新挑战

  ——改革为下一步税案稽查工作指明方向

  以《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等六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新行动为契机,结合实际,下一步应如何做好稽查工作?

  许春育结合上海工作特点谈到,上海作为经济体量较大的城市,市场要素活跃,相应案件的绝对数量多,为提高稽查效率,对外部数据集聚速度要求较高。目前的数据聚合优势需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间数据交换应用大有可为。

  许春育认为,六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虚开骗税新行动后,稽查数据资源进一步扩展。“同时,随着经营业态与技术手段的迭代升级,我们仍面临着传统战法的‘失灵’问题。”她说,稽查工作需要对更多新业态、新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加强与税种管理部门、税收征管部门强强联手,共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宋春毅表示,随着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的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一些问题已经得到了有力遏制,但是在一些新领域、新行业,新的问题仍时有发生。税务部门的改革部署需要稽查工作迅速适应转变,打破地域和行政层级的限制,打通数据获取通道,加强多部门数据整合。

  王梓丞介绍说,在日常执法中存在检查权限和手段还不够完善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他认为,随着改革的推进,税务稽查新战法不断升级,让大数据等技术更好地发挥作用,能推动税务稽查取得长足进步。

  余保林提到,税务稽查在检查案件过程中,对行业或个案有比较深入的检查和剖析,对于涉税风险的研判具有一定优势。《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地实施后,税务部门应进一步探索管查互动新方式、新举措,提升内部税收治理效应,形成精准监管和精确执法持续向好的新局面。

  谭泽湘说,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税务稽查工作既要适应“放”出活力的要求,又要努力实现“管”出公平的效果,使案件查办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认为,执法方式的创新应注重提升执法精确度,可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让稽查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同时,要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坚持包容审慎原则,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宋春毅、许春育、谭泽湘、余保林都谈到,加强行政和刑事取证的协同,对于提升案件突破能力、保证查深查透,意义十分重大。下一步,他们认为应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加强税务、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工作联动,在查办方向、证据固化、程序衔接、案卷把关、案件定性等方面完善协作机制。

  几位稽查骨干不约而同地谈到“人”的重要性。他们认为,稽查工作是一项团队工作,未来的稽查人员应当是集信息化、法律、税收、财务等诸多业务的融合体,这对人员综合素质要求会大幅提升,税务稽查干部应该勤学苦练、与时俱进,提高本领。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2年01月25日 版次:05  本报记者 杨贵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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