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份,江宁地税局根据计算机分析选案,锁定南京嘉华服装有限公司为被查对象。由于该公司连续3年未实施税务检查,小许和小文2位检查干部从该月8号起整整查了一周时间的帐目,最后认定该公司1998年、1999年、2000年这3年,欠税、偷税和罚款等合计要补罚7.8万元。 该公司法人代表俞某认为,公司经营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在税务上卡过壳,税务局历来是查归查、缴归缴,拖拖赖赖就拉倒,不会象公安局那样认真。于是他先是说公司改制了,前些年的税不应该我们缴,税务干部就苦口婆心说政策讲道理。他见站不住脚,又说公司资金困难,无钱缴税。 这一拖就到了税务部门限定的6月份期限,仍然没有缴税。之后,税务部门多次派干部送催缴文书,均被以各种理由推托。当税务公安办介入此案时,法人代表俞某竟然说,看来你们是想把我“带”走了,把我送进去了还要谢谢你们,因为这样我就有吃有穿不烦心了。气焰十分嚣张。 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再一次下达催缴通知书,给他最后一次机会。11月9日,法人代表亲自送给税务局一张银行支票,称过几天有一笔货款到帐,款一到你们就把钱划走,谁知税务局到银行一查询,这是一张无效的银行支票,其出具单位名称和留给银行的印鉴样式不一致。花招被识破后,该公司送来一张3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算是缓和应付一下,余下的说“慢慢”再还。收税就象挤牙膏似的,挤一点出一点。 12月6日,江宁地税局决定依照法律程序对其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这天下午,工人们都已下班,执法队伍和2辆拖扣押品的大卡车按行动方案已到该公司的大门口,且有公安、工商和新闻单位督阵。该公司法人代表俞某没想到税务部门会动真的,知道躲不过去了,马上来了个180长度的大转弯,再一次恳求谅解,并从家中拿来存款单抵押,保证第二天把钱送到税务局,还立下字据作证。这一次他真的没有失信,只可惜来了迟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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