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5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06-26
摘要:总之,我们将积极汲取您的这个很好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尊重企业、关爱企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和工作务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和打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服务型政府和优良社会环境。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537号提案的答复

张百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服务型政府和优良社会环境》的提案很好,这与省委、省政府决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完全一致。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企业发展的热情关注与积极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简要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开展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据省工商联问卷调查显示,2016年企业满意度比上一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今年1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省软环境办改设在省企业服务局。目前,经国家中编办批复同意,我省正式将原省企业服务局更名为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全面负责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众所周知,我省认真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去年6月2日,省委、省政府成立了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担任组长,常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同年12月7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一审全票通过,今年2月1日已经正式施行。还建设了“辽宁软环境在线”平台,开展了8批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列出101个典型案例,有80个已经得了到妥善解决。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进行系列报道。同时,公开曝光负面典型,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今年,我省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将2017年列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

  (一)目前开展工作的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要抓手,我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发挥监督、综合、指导、协调职能,开展了一系列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召开动员大会。2月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动员大会,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会议由求发省长主持,李希书记做重要讲话。

  2.草拟印发文件。以辽宁省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实施方案》(辽软环境[2017]1号)、《辽宁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软环境[2017]2号)、《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29号)。现都已经在全省贯彻落实。各市、许多省直相关部门都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

  3.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加强了专项工作调研。组织相关企业、协会商会等听取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二是受理企业关于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并核查、交办相关投诉事项。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在各市、省中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展开。四是定期召开调度会和进行工作调度。五是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项工作汇报。六是及时通报专项工作情况。七是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八是落实《条例》和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开展《条例》培训,进行《条例》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具体落实“八个凡是”等工作。

  4.强化督查检查。按照《2017年省政府对各市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由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成省政府第12督导组,对各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导。目前,已完成对12个市的第一轮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对省直相关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项工作督查。

  5.加强队伍建设。我局举办了市县和省中直相关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干部两个培训班,对全省14个市以及100个县(市)区营商环境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和省中直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牵头处室处长进行了培训。省人社厅已经将营商环境培训列为省公务员培训计划,并已经开展了相关专题培训。省直有关部门也纷纷进行营商环境专题培训。

  6.纳入绩效考核。《条例》和今年辽软环境[2017]1号文件,都确定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全省相关机关的绩效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了《2017年度各市、省直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发[2017]7号)。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制定2017年度各市和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指标的通知”(辽组明字[2017]16号)。同时,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内容和求发省长提出衡量营商环境好实效的“四个标准”,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按照时间节点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7.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全省各市、部分省直部门都制订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常态化。我局印发了优化营商环境年宣传周方案及其通知,对各市、省直部门宣传周工作进行安排,5月15-19日,在全省各地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年宣传周活动,有效地推进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氛围的形成,扩大了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的知晓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8.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培训。今年3月下旬和4月下旬,我局分别举办了市、县营商环境工作干部和省中直营商环境工作干部培训班。落实《条例》和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开展《条例》培训,进行《条例》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具体落实“八个凡是”等工作。

  二、省政府相关重点部门营商环境的重点举措

  省直相关部门按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东北营商环境重要批示,认真落实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辽软环境办[2017]1号、《辽宁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软环境办[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政府各相关部门积极构建和逐步完善服务型政府。

  (一)省发展改革委

  1.关于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问题。目前,全省已经建成了省、市、县三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基本实现了公共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横向与省直36个数据源单位,纵向与14个市、8个县征信平台实现了网络连接、数据传输和信息整合。涵盖工商、民政、司法等多领域。

  2.关于出台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问题。我省2010年,我省在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推行了企业信用报告制度和准入机制,建立健全了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目前,正在修订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报告相关制度,废止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级业务派位制度,制定《辽宁省信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开发新版信用报告管理系统,实施信用承诺制度、企业信用报告抽查制度并开展对信用中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3.关于建立信用奖惩机制问题。我省全面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会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两税部门等省(中)直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相关惩戒措施。以省信用中心平台为基础,开发了全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系统,为实施联合惩戒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和使用企业信用记录,积极探索省行政服务大厅在受理事项时“逢报必查”、“逢办必查”申请主体的信用信息。

  (二)省国土资源厅

  1.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依法依规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土地、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力,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土地供应时序,对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用地,优先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保障供应。

  2.鼓励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进行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与容量,提高土地容积率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城区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

  3.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材料简化、时间缩短、难度降低”。进一步减轻企业办事创业的土地审批负担和办事成本。

  (三)省商务厅

  1.规范执法行为。实施了定期汇报制度、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案件报告报备、案件审查、个案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定了处罚案件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形成监督制约机制。

  2.建立执法抽查制度。制定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并建立了抽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稽查、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

  3、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两人以上亮证执法、统一着装执法。开展执法培训。指导企业按时上报年检材料。

  4.加强诚信兴商宣传。每年9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提供提供咨询服务。自2015年起,在全省商贸流通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去年各行业共评选出诚信经营示范店205家。

  (四)省地税局

  1.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企业诚信评价标准。按照“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评价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用于促进企业的诚信度。

  2.推行“税银互动”合作。推行“税银互动”,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与金融机构共享。通过“银税互动”合作,2016年全省共为5823户企业提供贷款968亿元,其中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234.8亿元。

  3.实施联合激励措施合作。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机构)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持续开展联合激励。

  (五)省工商局

  1.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自今年3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进一步实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已完成2562户企业的简易注销。同时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

  2.有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已向社会统一开放了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提高了申请人选择企业名称的成功率,提高了企业名称审核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有序推进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已提供在线查询1156次。

  3.认真落实内部工作制度。实行首办负责制,一条龙办结所有业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了解清楚、解答清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执行《条例》限时,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当场办结。

  4.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大幅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检查,实现了工商部门随机检查全覆盖。维护公平竞争,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5.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引导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同时,逐步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新机制,大力推进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并对外公示。目前,已汇集公示了1742个部门的涉企信息60.9万条。

  6.深入推进就业创业辅导。组织开展就业招聘、洽谈,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创业辅导服务。努力实现今年全省促进就业再就业10万人次以上的工作目标。

  7.持续加强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已发布全省扶持政策文件426个、扶持政策申请导航283项、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2.9万条,纳入市场主体192.7万户,提供访问查询33万次。

  8.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将个转企工作与支持省级特色乡镇建设有机结合,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转型不低于1万户的工作目标。全省已完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2139户。

  (六)省政府金融办

  1.积极协调银行机构信贷支持。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特点,实行差异化的风险评估方式,探索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逐步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放宽条件。去年,工、农、中、建四大行共推出创新金融产品86个,各银行推出的“互联网+”小微专属产品已超过100种。

  2.推进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去年,重点推进并实现辽宁振兴银行(东北首家民营银行)、融盛财险公司、营口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的批设。截止2016年末,全省共有融资担保法人机构375家,在保责任余额1458.7亿元;全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611家,贷款余额347亿元。

  3.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持续推进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截至2016年末,全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已达205家,辽宁股交中心累计实现企业挂牌1297家。

  (七)省质监局

  今年,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还建立了营商环境专用举报邮箱和投诉电话,并已向社会公布,确保做到凡是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保证举报投诉受理结案率达到100%。

  下一步,将针对质监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批、检、评、查、收”等环节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让服务对象成本降到最低、环节减到最少、效率提到最高、结果达到最准、服务实现最优。

  (八)省知识产权局

  1.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健全委托区(县)专利行政执法机制、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行政与司法诉调对接机制、专利行政执法专家调解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司法鉴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两法衔接网上监督平台。

  2.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创新。落实中央深改组第30次会议精神和辽政发[2016]39号文件,逐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在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沈抚新区、浑南区、金普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及有条件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园区等产业园区探索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综合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

  (九)省国税局

  1.深入推进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推广办税服务厅“一窗一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实现涉税业务一窗办理。严格落实审批时限“零超时”。同时,推进国、地税部门联合进户稽查,合并进户执法项目,禁止对纳税人随意检查、违规重复检查。

  2.对企业开展多项系列服务。一是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试点探索将守信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二是开展税企高层对话和大企业税收风险提示,引导大企业对涉税风险进行自我评估和纠正,完善内控机制。三是落实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一类出口企业实施5日内办理退税、提供绿色通道等服务。四是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加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技术支撑,推广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五是加快推进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六是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助力优化辽宁营商环境。

  3.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税收廉洁环境。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突出开展法纪法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教育。围绕“五个严禁”开展专项整治。

  总之,我们将积极汲取您的这个很好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尊重企业、关爱企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和工作务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和打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服务型政府和优良社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宝贵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脚踏实地,求实奋进,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多贡献应有的力量!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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