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增值税看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12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财会制度改革与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税收制度越来越表现出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相分离的情况。这样,税务会计应运而生,它能够为税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将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间的差异在财务会计中进行协调...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最终将反映在企业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上。由于任何税务会计处理均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必然反映在财务报告中。如企业所得税会计中,为了处理时间性差异,企业要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该项目可作为企业的长期负债列示,也可作为企业的长期资产列示。  

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如前所述,现行会计制度的有些规定,由于受税收制度的影响,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如,对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或货物的,只要开出结算凭证,即使销售款尚未收到,也视作销售收入,导致销售收入虚增。再如,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等与国际会计规定相比较,都有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企业一部分利润虚增,同时,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而这些完全可以通过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加以解决。  

1.二者分离的必要性。①通过分离,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②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既不影响国家税收,又可避免因虚增的会计信息给企业决策带来负面影响。③有利于会计改革。会计改革应为微观管理者、宏观管理者及股东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而不是为税收改革服务。  

2.二者分离的可行性。①实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目前已有一定的基础。现行的税法与会计准则已有一定的差别,企业的广大会计人员已经对工资支出、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捐赠支出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从本质上来看,分离的并不是账内的核算,只需年终调整即可,所以不会增加太大的工作量。②企业可委托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代理,同时税务人员也应进行指导。另外,会计制度、税收制度的改革也为二者的分离带来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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