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税发[1996]562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大检查中电脑比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10-15
摘要:纳税人到登记分局和各征收分局接受处罚时,登记分局和各征收分局须将处罚结果录入电脑。录入时,除须录入上述税务文书的编号外,还须录入纳税人的纳税编号,以备比销出差错时检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大检查中电脑比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地税发[1996]562号              1996-10-15


各分局:

  全面清理漏管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清理漏管户期间电脑比销问题明确如下:

  1、各参加漏管户检查的分局在发出税务文书后第二个工作日,须将《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纳税通知书》和《税务违章处理决定书》按编号录入电脑。

  2、纳税人到登记分局和各征收分局接受处罚时,登记分局和各征收分局须将处罚结果录入电脑。录入时,除须录入上述税务文书的编号外,还须录入纳税人的纳税编号,以备比销出差错时检查。

  3、各分局应严格按照不同的违章类型分别使用上述三种不同税务文书,不得混用。

  4、各分局在10月25日进行电脑比销。比销时除核销上述税务文书的编号外,还须核销纳税人电脑编码。

  5、各分局负责税务文书录入人员要认真按有关规定执行,要对工作负责。如发现有因马虎敷衍造成差错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如有不明确之外,请与市局征管处联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1996年10月1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