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8-05
摘要:本公告所称法律援助机构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群团组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按照本公告规定为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免税申报,并将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司法行政部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2022-08-0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现就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
  1、《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法律援助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援助的服务类型、承办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2、《法律援助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3、本公告系落实《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而来。】

  一、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
  1、《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2、《法律援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
  3、《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4、小结:(1)免税申报的主体是法律援助机构;(2)申报时间: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
  5、重点:法律援助人员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是个人所得税法上的劳务报酬所得!】

  三、司法行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前,交换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涉税信息。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
  1、《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2、《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3、小结:增加了一个司法行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四、本公告所称法律援助机构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群团组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按照本公告规定为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免税申报,并将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司法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本法的相关规定。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
  1、《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2、《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本法的相关规定。
  3、小结:
  (1)群团组织先将相关信息报送司法行政部门。
  (2)司法行政部门再根据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传递信息。】

  五、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已征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将专用发票追回后申请办理免税;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个人所得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由扣缴单位依法申请退税。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
  1、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因为《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已征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其中:关于发票及增值税的问题,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将专用发票追回后申请办理免税;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由扣缴单位依法申请退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8月5日


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税,个人免征?还是律所免征?律所开票了怎么办?

  《云南省法律援助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援助补贴包括办案补贴、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法律咨询补贴及其他费用(司法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包括直接费用(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调查取证费、翻译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和基本劳务费。

  《云南省法律援助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援助补贴的领取范围包括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不包括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具有公职身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

  法律援助补贴支付现实存在几种情况:

  1、法律援助机构直接支付补贴给法律援助人员,有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有不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一般不要求个人开具发票,签字直接领取;

  2、法律援助机构支付补贴给法律援助人员所属单位,一般要求单位开具发票才能支付。

  在相关解释中均认为,法律援助是法律服务活动,法律援助机构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符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明确了法律援助补贴是给法律援助人员个人的。

  《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

  一、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我们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援助补贴是有明确限定范围的,即免征增值税针对的是个人纳税人,单位纳税人不能免征增值税;免征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不能免征工资薪金或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法律援助人员代开发票给法律援助机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由法律援助机构免税申报。

  补贴由法律援助机构支付给法律援助人员所属单位的,法律援助人员所属单位仅是代收代付。此项补贴不属于所属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因此无需所属单位开具发票给法律援助机构。

  《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五条规定: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已征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将专用发票追回后申请办理免税;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个人所得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由扣缴单位依法申请退税。

  免税规定如何在实际中适用,以及法律援助机构要求法律援助人员所属单位开具发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税收应如何处理,上述文件第五条规定应正确理解及时沟通。

  有关申报事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发布,涉及法律援助人员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扣缴免税申报,此类收入的申报与之前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和扣缴都是不同的。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目前已升级至最新版V3.1.175,增加了法律援助补贴劳务报酬免税申报功能。

  根据弹窗提示,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进行法律援助补贴劳务报酬免税申报,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单位是不可以进行法律援助补贴劳务报酬免税申报的。而且,法律援助人员在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单位的扣缴端的任职受雇从业类型是雇员的情况下,本就不可以同时申报各种劳务报酬的。

  “法律援助补贴劳务报酬”,仅2022年1月及以后税款所属期可填报。

  一般劳务报酬代扣缴申报时可以扣除20%或800元费用,法律援助补贴劳务报酬的费用为0元,申报“法律援助补贴劳务报酬”时,免税收入默认等于收入且不可修改。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费用+免税收入+税前扣除)。法律援助机构扣缴免税申报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援助补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后,因为全额计入免税收入,不会对法律援助人员回全年累计综合所得产生不利的影响。

  另外,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有法律援助补贴劳务报酬(即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也不会产生经营所得不能扣除减除费用6万的不利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官方解读:对已经在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填报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的纳税人,在提供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预填服务时,将减除费用等数据设置为0,同时提醒纳税人也可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后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扣除6万元/年的减除费用。

  补贴由法律援助机构支付给法律援助人员所属单位,因为此项补贴不属于所属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所属单位不能开具征税发票给法律援助机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个人取得法律援助补贴劳务报酬所得免税,而且新规发布前后,法律援助均被认为属于法律服务活动,即不属于财政补贴收入,律所通过开具“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征税发票收取补贴的,属于不正确的做法。


  来源: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作者:万伟华    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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