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7]5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从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取得利息免征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05-29
摘要: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即为新加坡发展银行总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11条第4款中所列名的政府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从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取得利息免征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7]538号      2007-05-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从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取得的利息免征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即为新加坡发展银行总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11条第4款中所列名的政府银行。上述情况已得到新加坡税务主管当局确认。因此,同意对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从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取得的利息,免征外国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7年5月2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