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1996]19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12-09
摘要:对人保(集团)公司在北京的分支机构国内保险业务收入在北京缴纳的所得税,1996年如何汇算清缴,待总局文件明确后,按文件办理。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1996]190号               1996-12-09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6]8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依照执行。

  一、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法人为纳税单位,向国家税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及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由总公司统一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应按总局国税发[1996]172号文件规定,对其在京分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按总局规定实施检查。对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应计而未计或少计收入以及不应税前扣除的费用而擅自扣除或虽允许税前扣除但超标准扣除的,应进行纳税调整并就地补缴所得税。

  二、对人保(集团)公司在北京的分支机构国内保险业务收入在北京缴纳的所得税,1996年如何汇算清缴,待总局文件明确后,按文件办理。

标签: 金融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