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征管体系不完善 征税欠公平

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网易财经 人气: 时间:2014-10-30
摘要:距2011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已经整整三年,在这三年中,关于上调起征点的呼声从未间断过,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就曾公开呼吁个税起征点应该上调至1万元,甚至还有人提出应彻底取消征收个人所得税...

价内税和价外税大同小异无实质区别
网易财经:我看到国外现在他们的产品都会标两个价,一个是产品价格,一个是税收价格,你买任何,包括一瓶汽水,他都会告诉你这瓶汽水的税收是多少。

刘尚希:是啊,实际上这是一个形式问题,所谓的价内税和价外税,价外税我是很公开透明的,我价内税好像是隐藏的,隐蔽的,看不见的,购买者不能察觉的,其实这只是形式,跟我刚才讲的,并非说你价外税这种方式就是百分之百消费者负担的,你即使加了这个税,如果老百姓购买者来说,他是按照整的价格,他不是看你企业定的这个价,我买一个产品,预期是十块钱,如果说你再加一个税,要达到十二块了,那就不买了,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对销售者来说,他可能考虑的我就要降价,我降价,原来卖十块,加上税卖十二块,现在我降到八块,再加上税十块,这个时候我就卖出去了。

那你说这个时候这个税,从形式上看是消费者好像负担了,你看加了一个两块钱的税,但实际上他不降这个价,可能消费者不接受这个价格,你就卖不出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就变成了你是商家自己承担,企业来承担的,所以价内税和价外税是各形式问题,实际上没有…

网易财经:没有太多的区别。

刘尚希:对,形式上是一样的,跟我刚才讲的,所以有的人主张说要搞成价外税,有的人说要搞成价内税,形式的这种区分不能当成一种实质的区分,但有的人在这个问题上给它混淆了。

个税调节不了贫富差距与收入不均
网易财经:您刚才多次提到了贫富差距还有收入不均等,其实这个问题现在在今年也是一个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引发了很多的讨论,您个人认为,贫富差距以及收入不平等,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吗

刘尚希: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这种贫富差距的解决,实际上对我们国家来说,现在是面临一个大坎,搞市场经济的时候,邓小平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是先富带后富。

网易财经:对,一部分人已经先富起来了。

刘尚希:他已经富起来了,而且现在富的差距现在明显的大了,下一步怎么样走向先富带动后富,走向共同富裕呢?这又是一个难题,这就是我们现在改革开放发展中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我们国家要从中等收入国家实现跨越,变成高收入国家,也必须要跨过这道坎。现在的经济降速,实际上不仅仅是经济本身所带来的,这里头还蕴含着一个社会问题,就是这种贫富差距等到达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反过来会影响经济,使你经济发展的效率降低,使你的经济增长速度下台阶。

如果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那你这个经济增长速度就会越来越低。

网易财经:个税其实是被寄予厚望的,个税被认为是一个调节贫富差距,调节收入不公的一个工具,您认为个税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吗?

刘尚希:在解决贫富差距里头,毫无疑问要发挥财政的作用。

说到具体的像个人所得税,在这里头它是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的。

网易财经:但是我觉得作用应该不会太大。

刘尚希:税收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个作用不是现在像一些人所想象的那么大,比如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你从其他,从国与国之间比较来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相对来说是比较完善的,它对分配的调节力度也是比较大的,但是它也出现了这种(18:33)的现象,比如说巴菲特这个股神公开在报纸上发表言论,说他交的税,他所承担的税负和他的员工比起来还要轻,这是为啥?他个大老板挣的钱多,为什么他的税负比他的员工还要轻呢?这只能说明美国的税制有问题,所以美国的税制看似很完善,实际在调节分配方面也不是像一些人所想象的那样那么大。

在我们国家呢?你个人所得税能发挥多大的调节作用呢?你征来的这个税一共才6000多亿,它在税收收入里头所占的比重也就是六点几,在整个GDP里头占的比重那更低了,在这种情况下你指望它能发挥多少的作用呢?所以税收的这种调节的作用,是与它的这种收入的功能里头的,就是看你税收的收入的功能如果说比较大的时候,那你调节的功能才可能相应的增大。

中国的个税症结在于征税不公
刘尚希:我们现在应当尽可能做到公平的征税,什么叫公平的征税?按照现代理论来讲,就是横向的公平和纵向的公平,什么叫横向的公平?就是我们两个收入能力是一样的,那我们交的税应当一样,这叫横向公平;什么叫纵向公平?收入高的人应当交更多的税,收入低的人应当少交税,与能力相匹配,这叫纵向公平。

但是我们现有的个人所得税收制度,说实在话,现在还很难做到公平的征税,这里头一个原因在哪儿?原因是在我们的征管能力跟不上,征管能力跟不上,你这个税收,个人所得税收制度就没法儿真正的去落实。

但是我们现在在考虑调节公平的时候,想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时候,往往是仅仅考虑了一个个人所得税收制度,而没有考虑这个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它的征管能力是不是能跟得上,他这就出现了一种误区,实际上这就是一个盲区,认为你只要是调整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甚至把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制度搬过来就行了,根本就不考虑我们这种税收征管制度能不能做得到,你设计的很好,但是你做不到,那不等于白搭嘛。

我们现在这个之所以在公平征税方面做得不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的人善于隐藏这个收入,隐藏收入,哪些人善于隐藏收入?往往是收入水平越高的人能力越强,收入水平越低的人能力越低,比如说高收入的人可以雇请税务师专门进行筹划,那么他就可以怎么样避税,甚至逃税、偷漏税,那你说普通老百姓呢?一般你请不起人,再一个你的收入来源又很少,很单一,那你逃什么税?你也逃不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就容易出现这种征税的不公平。

你征税都做不到公平,还谈什么把个人所得税当做一个杠杆,调节什么社会公平呢?那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所以我们首先做到第一步,然后再说第二步,我们做到公平的征税,真正实现横向公平、纵向公平,在这个基础上然后再去考虑,怎么样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这个社会的公平。

网易财经:您认为个税改革在多久能够真正的推进,有没有一个时间表?

刘尚希:个税的这种…

网易财经:就是您刚才说建立起一个很好的征收体系。

刘尚希:个税的这种推进,在某种意义上是取决于我们的征收体系,而我们这个征收体系又不是征管制度,征管能力的增强又不是仅仅取决于税务部门,它需要社会的各个部门的合作,你像税务局、银行,现在你收入还有跨国流动,还有涉及到海关,各个方面都要通力合作,才有可能真正的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的监控,要不然的话是做不到的。

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形成一个完善的这种个人收入,包括个人的这种房产的信息的这种有效的监控,能做到这一点了,那么你对个人的这种征税,包括征房产税才有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以考虑设计一个什么样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然后再来去讨论。

网易财经:此前,王小鲁教授曾经做过一个报告,他测算出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其中5.4万亿元是“灰色收入”。如果的确存在这么一个大数额的灰色收入,那无疑是进一步增大的贫富差距与收入不均的。

刘尚希:是啊,所以你在讲灰色收入,王小鲁教授他做的测算,那实际上占的比率是相当的高,当然这个大家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一个事实是存在的,就是灰色收入它是存在的,怎么让这些灰色收入变成透明?这些灰色收入跟黑色收入还不一样,黑色收入可能完全就是违法,就反腐败,反腐败是解决黑色收入的问题,灰色收入的问题恐怕要靠制度建设,不是通过反腐能解决的问题,这就说明我们的一些制度还不完善,或者说处于一些制度的空白地带,没有对它做出这种规定,导致了它就变成灰色的了,你到底是合法还是不合法?说不清楚了,这就说通过我们制度的完善,解决这些灰色收入,让它变成白色的收入,透明的。

或者有的确实不合法的,通过制度的完善,那它就是黑色的,那你就是要予以取缔的,你犯了哪一条,该怎么判怎么判,变成了白色收入,纳入到白色收入,那就该怎么交税就怎么交税,如果这个问题都解决不了的话,你说还要靠个人所得税去调节收入分配?那就是一个良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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