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推出“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7-04-24
摘要:目前,共设置申报表内(间)关系、税收与财务关联性、税收政策适用性、优惠事项备案、汇缴与预缴关系五大类二百余项提示指标,纳税人点击风险提示服务选项后,系统可自动扫描相关数据,发现问题,做出提示。 1.申报表内(间)关系指标 该类指标主要用于扫描

[ 25391 ]  纳税人接收到税务机关反馈的提示信息后,必须要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修改吗? [  2017-04-20 09:51:48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税务机关反馈的提示信息,只是作为纳税人查找风险的参考,并不作为认定纳税申报表存在问题的直接依据。纳税人应当根据提示信息,结合企业实际,核实情况、查明原因,确实存在理解政策错误、计算税款错误、未报送相关资料、未履行相应程序的,应当予以纠正。经过核实,认为不存在问题的、或者不需要纠正的,纳税人可以忽略相关提示信息。总而言之,针对税务机关反馈的提示信息,纳税人无论做出何种决定或者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均不影响其正常纳税申报。 [  2017-04-20 09:51:48  ]    

[ 83632 ]  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  2017-04-20 09:52:42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今年的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只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供。根据纳税人使用的情况和诉求,我们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进一步论证在预缴中引入此项服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  2017-04-20 09:52:42  ]    

[ 网友85391 ]  纳税人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后,还可以再次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吗? [  2017-04-20 09:56:13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当然可以。纳税人可以多次选择接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直至认为自身不存在涉税风险。但是,如果纳税人正式进行了申报纳税,也就是已经缴税了,系统将不再支持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所以,纳税人完成申报表填写后,要留心功能的选择,不要选错。
此外,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是有固定申报期限的,请纳税人合理安排纳税申报时间,避开纳税申报的高峰期,以免因此造成逾期申报。 [  2017-04-20 09:56:13  ]    

[ 网友85416 ]  接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还需要额外提交资料吗? [  2017-04-20 09:58:52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并不需要额外提交资料,所依据的数据和信息均为纳税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但是,由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前提供的,需要纳税人提前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相关信息资料,报送至税务机关,便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比对、扫描。因此,选择“风险提示服务”的纳税人需要至少提前最少一天将以上信息报送至税务机关。 [  2017-04-20 09:58:52  ]    

[ 网友8367 ]  纳税人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且税务机关提示无问题后,是不是表示纳税人不再存在任何涉税问题了? [  2017-04-20 10:00:41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纳税前,就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关联性、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等税收遵从性风险,提供的一项服务,并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和申报缴纳税款、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因为,受风险扫描指标的设计、申报表外其他数据的获取、信息化系统的支撑等因素影响,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可能完全覆盖纳税人的全部涉税风险。也就是说,即使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显示申报表填列没有问题,也并不代表纳税申报百分之百准确。 [  2017-04-20 10:00:41  ]    

[ 网友85413 ]  已经完成2016年申报的纳税人还能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吗? [  2017-04-20 10:01:48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在各地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开通前,纳税人已经完成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的,系统将不再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  2017-04-20 10:01:48  ]    

[ 网友85410 ]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提示信息如果属于非申报表数据错误,需要怎样修改? [  2017-04-20 10:03:07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如果纳税人核实后,发现提示信息中所涉及的错误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数据填报错误,建议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外的报送资料或者数据进行修改。但是,如果暂时无法进行修改的,纳税人仍可按正常程序完成申报。随后,及时修改相关资料或者数据。在此,我们建议纳税人,在重视纳税申报表填报的同时,也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其他各类相关资料。 [  2017-04-20 10:03:07  ]    

[ 网友89394 ]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仅限于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吗? [  2017-04-20 10:04:55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目前,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仅限于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这主要是因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适用不同的年度纳税申报表。 [  2017-04-20 10:04:55  ]    

[ 网友8264 ]  如果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纳税人的申报日期按哪天为准? [  2017-04-20 10:07:07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前提供的服务,正式申报日期仍以纳税人完成正式网上申报的日期为准。 [  2017-04-20 10:07:07  ]    

[ 网友85398 ]  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反馈的提示信息修改申报数据,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吗? [  2017-04-20 10:09:01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建立在互联网申报端上的,是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前完成的,并且可以多次重复。因此,无需到纳税服务大厅修改。但是,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纳税”功能,在正式申报纳税后再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更正申报。 [  2017-04-20 10:09:01  ]    

[ 网友825401 ]  我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缴纳,地税机关也提供上述服务吗? [  2017-04-20 10:12:02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实现了国税地税的全覆盖。全国所有国税、地税机关均将实现统一的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各地税务机关均陆续启动此项服务。具体时间请留意当地税务机关的信息,如无特殊情况,在4月底前纳税人可以享受到此项服务。 [  2017-04-20 10:12:02  ]    

[ 网友82643 ]  如果在汇算清缴的最后一天进行纳税申报,还可以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吗?如果在汇算清缴的最后一天已经选择了“风险提示服务”,但未正式提交申报表,是否能算作申报成功? [  2017-04-20 10:15:55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第一个问题,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最后一天进行纳税申报,仍然可以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但留给纳税人自己修改的时间相对比较紧张。因此,建议纳税人最好提前几天进行纳税申报。第二个问题,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并不算正式申报,纳税人只有选择“申报”并提交成功后,才算正式申报完成。因此,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务必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 [  2017-04-20 10:15:55  ]    

[ 网友83711 ]  纳税人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遇到问题时,如何获得帮助? [  2017-04-20 10:16:43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企业在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网站、局长信箱、微博、微信咨询,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广大纳税人答疑解惑。 [  2017-04-20 10:16:43  ]    

[ 84574 ]  在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吗? [  2017-04-20 10:18:26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由于此项服务涉及到大量数据的应用,以及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信息的交互,在上门申报时开展此项服务,将会延长业务办理时间,造成办税服务厅的拥挤和等候,与便民办税服务的初衷不符。为了“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避免增加纳税人的办税负担,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对象为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上门申报的纳税人无法享受到此项服务。建议有此方面需求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网上申报的方式。 [  2017-04-20 10:18:26  ]    

[ 网友83812 ]  如果纳税人根据提示信息修改了申报数据,属于更正申报吗? [  2017-04-20 10:20:14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建立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服务闭环,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可多次重复以上环节,且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这个环节的修改并不属于更正申报。但是,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正式申报后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更正申报。 [  2017-04-20 10:20:14  ]    

[ 网友8641 ]  小型微利企业有必要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吗? [  2017-04-20 10:23:13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不设限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以选择提示服务。对经营规模较小、申报内容较为简单的小型微利企业,也可以直接进行纳税申报,对此,我们没有强制性的要求。 [  2017-04-20 10:23:13  ]    

[ 网友82613 ]  除了今天在线访谈的形式外,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还有哪些宣传和辅导的举措? [  2017-04-20 10:24:21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一是税务总局将和各级税务机关利用办税服务厅和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和媒介,宣传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意义、内容、操作要点,让纳税人全面了解此项服务。二是各级税务机关将及时调整12366税收业务纳税知识库,补充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业务的相关内容,培训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员,发挥12366咨询服务岗的作用。希望各位网友和纳税人能多多关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的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发布的信息。 [  2017-04-20 10:24:21  ]    

[ 主持人 ]  您对企业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还有什么需要提醒或提示的吗? [  2017-04-20 10:25:42  ]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  连续5年,政府工作的“当头炮”都是简政放权,并提出深入推进“放管服”的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正是落实“放管服”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此,我最后再提示几点:一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也是纳税服务的升级之举,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和申报应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二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作为“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税务机关为转变征管职能、优化纳税服务的一种尝试,是否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三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指标设定还需要不断完善、修改。因此,所提示的提示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四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  2017-04-20 10:25:42  ]    

[ 主持人 ]  好的。再次感谢到场的各位领导和专家,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本栏目,了解税收热点,获取税收知识,再见! [  2017-04-20 10:27:26  ]    

附法规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持续推进税务机关“放管服”改革,税务总局决定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以下简称“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指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提供风险提示服务。目的是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遵从度,减少纳税风险。

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对象为查账征收,且通过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

三、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流程:

(一)纳税人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后,选择“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很短时间内将风险提示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二)针对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由纳税人自愿选择是否修正,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三)纳税人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选择“风险提示服务”,查看是否已经处理风险提示问题,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四、有关说明

(一)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项纳税服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风险提示服务,自行决定风险修正。

(三)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纳税人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发布实施前,纳税人已经完成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的,系统将不再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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