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 什么时候扣? 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 扣多少? 答: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什么是大病,有范围界定吗? 答:没有范围界定,如果住院治疗发生的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后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负担的超过15000元,就可以扣除。 5. 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加扣除? 答: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当分别计算范围内自付部分的扣除额。 6. 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答:不可以分摊扣除,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相关访谈—— “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总局在线访谈实录<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解答—— 一图看懂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介绍<国家税务总局>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50答<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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