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减税优惠增值税申报指南

来源:河南税务 作者:河南税务 人气: 时间:2019-02-20
摘要: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为确保广大小规模纳税人及时、全面、准确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申报要求,我们撰写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减税优惠申报指南》,供大家学习参考,因时间仓促,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示例中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均为企业,纳税期限均为月,免税标准为10万元,如纳税人为按季申报,相关数据和免税标准乘以3即可)

  一、小规模纳税人A(原增值税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建材若干,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批,取得不含税收入1万元,未开具发票。

  业务分析: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合计8+1=9万元,未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销售建材开具普通发票本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称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1栏、第3栏,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开具发票本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7栏,但因不含税收入合计未超10万元符合免税条件,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填报示例: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无内容

  二、小规模纳税人B(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019年1月份提供设计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合计10万元,未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提供设计服务开具普通发票本应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栏、第3栏,但因不含税收入合计未超10万元符合免税条件,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填报示例: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无内容

  三、小规模纳税人C(混营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建材,取得不含税收入6万元,开具普通发票;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4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合计6+4=10万元,未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销售建材开具普通发票本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1栏、第3栏,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本应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栏、第3栏,但因不含税收入合计未超10万元符合免税条件,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填报示例: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无内容

  四、小规模纳税人D(有代开或自开专用发票)。2019年1月份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取得不含税收入9万元,其中:开具普通发票4万元,代开专用发票3万元,未开具发票2万元。

  业务分析: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合计4+3+2=9万元,未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本应全部免征增值税,但因其中3万元代开了专用发票,根据政策规定,该3万元不能免税,而其余6万元可以免税。

  报表填写:代开专用发票3万元部分不能免税,正常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1栏、第2栏,其余6万元可以免税,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同时,代开专用发票时已提前预缴税款,在申报环节已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应纳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

  填报示例: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无内容

  注:自开专票纳税人填报方法同代开专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E(差额征税)。2019年1月份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取得“含税”收入105万元,其中含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94.5万元,按规定开具了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根据政策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免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例中纳税人差额扣除后的“含税”收入为105-94.5=10.5万元,换算不含税收入为10.5/1.05=10万元,符合免税条件,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以下称附表),再填写主表,具体为:“含税”收入105万元填写附表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扣除金额94.5万元填写附表第10栏“本期发生额”、第11栏“本期扣除额”、第14栏“本期扣除额”,差额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填报示例:

  1.附表填写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内容为“100000”

  2.主表填写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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