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准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工效挂钩基数的函[全文废止] 闽国税函[2004]198号 2004-04-28 税屋提示——依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本法规自2010年11月15日起全文废止。
你公司《关于2003年公司工资总额按工效挂钩方案申请税前列支的报告》(广福证财字[2004]5号)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总部及下属营业部2003年度工效挂钩实施办法,请按照《2003年度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及所属营业部工效挂钩基数核定表》(附后)计算税前列支工资数额。 附件:2003年度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及所属营业部工效挂钩基数核定表(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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