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赣江新区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2022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的通告 洪工字〔2022〕19号 2022-05-24 各有关单位: 为助推双“一号工程”落地落实,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工通字〔2022〕5 号)的要求,现就继续实施2022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对象及范围 全市范围(不含赣江新区直管区)内,符合《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年第11号)条件(见附件)且工会经费依法缴交至南昌市总工会的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返还的工会经费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二、返还方式及流程 主管工会与同级税务部门在每季度结束后,对当季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采取主动返还方式,全额返还工会经费,企业不需要提交材料。如有特殊情况的,企业登录“南昌市总工会”官网(网址: http: //www.ncszgh.gov.cn/),点击“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浮窗,提交账户信息。 三、政策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委员会 88161673 湾里管理局工会工作委员会 83760806 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赣江新区税务局 2022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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