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税政[2010]43号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税收门征征收政策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04-15
摘要:对申请代开税务发票的个人,分局办税服务科经办人员必须要求其填写《浙江省代开统一发票申请表》,并对个人提供的单位(人)支付证明(或劳务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下同)、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认真审核,按本通知附件规定的综合征收率征收地方税费。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税收门征征收政策的通知

金地税政[2010]43号       2010-04-15

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市局对市区个人税收门征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策通知如下,请予以贯彻执行。

  一、对申请代开税务发票的个人,分局办税服务科经办人员必须要求其填写《浙江省代开统一发票申请表》,并对个人提供的单位(人)支付证明(或劳务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下同)、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认真审核,按本通知附件规定的综合征收率征收地方税费。

  二、市区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支付个人劳务收入时,应按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法定扣缴义务。

  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非劳务发生地税机关代开的税务门征发票,不得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三、办理过税务登记,并按期(月)缴纳出租房屋定额税收的个人,一个月内申请代开房屋出租税务发票累计金额低于5000元(不含5000元)的,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低于800元(含800元)的,同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同一所属期内、同一宗房产,原按规定已缴纳的房产出租定额税收,凭《完税凭证》或银行扣款凭照,可以抵减门征缴税款(按抵减应税收入计算)。

  四、根据营业税起征点的有关政策规定,对一次(日)申请代开发票金额低于100元(不含100元)的个人,经核实后,可以代开发票并免征地方税费。

  五、各分局在为按规定不可以购领发票的企、事业单位代开门征发票时,应要求其当场填写《综合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并以其单位的地税编码开具完税凭证,将地方税费征收入库。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市局金地税政[2008]35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

市区个人税收门征综合征收率表

行业名称

适用

范围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

所得税

(征收率)

文化

事业费

综合税费率

(部分行业不含个人所得税)

金融

保险业

利息

市区

5%

7%

3%

2%

税率20%

 

25.6%

建制镇

5%

5%

3%

2%

25.5%

其它

5%

1%

3%

2%

25.3%

娱乐业

(不包括高尔夫球)

市区

5%

7%

3%

2%

3%

3%

11.6%

建制镇

5%

5%

3%

2%

3%

3%

11.5%

其它

5%

1%

3%

2%

3%

3%

11.3%

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权、著作权及商誉

市区

5%

7%

3%

2%

税率20%,按实结算征收

 

5.6%

建制镇

5%

5%

3%

2%

5.5%

其它

5%

1%

3%

2%

5.3%

交通

运输业

装卸、搬运

市区

3%

7%

3%

2%

0.1%

3.46%

建制镇

3%

5%

3%

2%

0.1%

3.4%

其它

3%

1%

3%

2%

0.1%

3.28%

建筑业

市区

3%

7%

3%

2%

1.8%

5.16%

建制镇

3%

5%

3%

2%

1.8%

5.10%

其它

3%

1%

3%

2%

1.8%

4.98%

邮电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

市区

3%

7%

3%

2%

2%

5.36%

建制镇

3%

5%

3%

2%

2%

5.3%

其它

3%

1%

3%

2%

2%

5.18%

服务业

饮食业、旅馆业、旅游业、美容美发、其它资产租赁

市区

5%

7%

3%

2%

3%

8.6%

建制镇

5%

5%

3%

2%

3%

8..5%

其它

5%

1%

3%

2%

3%

8.3%

广告业

市区

5%

7%

3%

2%

3%

3%

11.6%

建制镇

5%

5%

3%

2%

3%

3%

11.5%

其它

5%

1%

3%

2%

3%

3%

11.3%

个人住宅出租

市区

1.5%

7%

3%

2%

0.5%

房产税4%

6.18%

建制镇

1.5%

5%

3%

2%

0.5%

6.15%

其它

1.5%

1%

3%

2%

0.5%

 

2.09%

个人非住宅

用房出租

市区

5%

7%

3%

2%

1%

房产税12%,印花税0.1%

18.7%

建制镇

5%

5%

3%

2%

1%

18.6%

其它

5%

1%

3%

2%

1%

6.4%

其它服务业

(含个人劳务报酬)

市区

5%

7%

3%

2%

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5.6%

建制镇

5%

5%

3%

2%

5.5%

其它

5%

1%

3%

2%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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