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2011年11月28日财税答疑汇总

来源:总局 作者:总局 人气: 时间:2011-11-28
摘要:问: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预征率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规定:1.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问: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预征率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规定:1.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四条规定,代开货运发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统一按开票金额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2.年度终了后,查账征税的代开货运发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不得从已核定税额中扣除。3.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有何变化?请举例说明。

  答: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由9级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第一级税率由5%降为3%,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第一级3%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2000元扩大为1500元~4500元。同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到适用45%的税率中,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例如,假如一个人月收入为5000元(不考虑四金),那么按照原个人所得税政策,他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000)×15%-125=325(元),按照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每月可节省280元(325-45)。

    问:个人通过公益性组织向灾区舟曲的捐款,是否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规定,自2010年8月8日~2012年12月31日,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问: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个体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问:某公司打算在今年末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请问,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企业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我国公民韩先生在某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韩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呢?因为韩先生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以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去除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即,韩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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