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税局第二直属分局发布2017年反避税工作要点 将开展转让风险提示及自行调整补税工作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时间:2017-03-20
摘要:北京国税局第二直属分局发布2017年反避税工作要点 将开展转让风险提示及自行调整补税工作 2017年,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税务总局、市局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

北京国税局第二直属分局发布2017年反避税工作要点 将开展转让风险提示及自行调整补税工作

2017年,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税务总局、市局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为核心,以深化国际税收征管改革为主线,以集成创新为先导,大力打击国际逃避税,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摸清税源底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北京国税国际税收管理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稳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

1.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结合区域特点,深挖社会经济热点,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强化政策宣传与辅导。以税收分析为抓手,主动发掘非居民税收增长点,强化非居民税收分析质量,加强外部信息对税收分析的增值作用。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深入与第三方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非居民涉税信息获取渠道,提高非居民税收管理效率。

二、做好税收协定与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的后续管理

2.提升税收协定执行管理水平。推进税收协定待遇后续管理,防范滥用税收协定,集合归纳协定执行中的关注重点,强化执行准确性,提升全市税收协定执行效率。重点关注税收协定待遇后续管理质量,完成对日常税收协定后续管理的抽查工作。结合BEPS研究成果,提升税收协定工作管理水平。

3.优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相关工作。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优化《税收居民证明》开具流程,对纳税人实施后续管理,制定操作性强的后续管理办法,掌握所辖纳税人境外投资现状,掌握税收协定执行情况。

三、持续做好反避税工作

4.组织全市开展反避税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有关内容做好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工作,完善同期资料审核模板,指导区局成立专门的同期资料审核小组。加强系统反避税专业培训。组织区局开展转让定价风险提示及自行调整补税工作。

5.完善反避税制度建设。梳理反避税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及反避税工作新模式,完善北京国税局反避税制度体系。制定《跨地区、跨部门企业集团特别纳税调整风险应对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预约定价工作规程》,修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规程(试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特别纳税调整案件集体审议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特别纳税调整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6.深入开展行业调研工作。通过调查掌握BEPS时代跨境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探讨跨境服务贸易新型商业模式的BEPS筹划空间,为我国参与国际税收体系重建提供有益参考。

7.加强预约定价及协商工作。积极做好单边预约定价,配合税务总局推进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健全完善预约定价的监控执行体系,加强与区(地区)局的合作沟通,保证预约定价的有效执行。

8.注重BEPS项目成果转化。引导运用BEPS理念开展国际税收工作,强化全国反避税联查联动。落实《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反避税工作三年规划(2017年—2019年)》,做好全国联查案件的选案工作,着重关注集团内劳务和无形资产,建立对总部经济、价值链分析、成本节约、市场溢价、金融市场等复杂涉税事项的反避税风险统一应对体系。

9.推进总部经济风险防控。更新升级总部企业信息库,根据世界500强在京企业风险识别的情况推送案源,注重风险防控。

10.划分关联交易企业风险等级。明确工作流程、衔接办法,形成分级分类管理模式。以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类型为衡量标准,强化我局“司令部”作用,调动区(地区)局国际税收工作积极性。

四、扎实做好全国联查及相互协商工作

11.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反避税全国联查内部工作规程和相互协商内部工作规程;配合做好《国际税收政策汇编》编制工作,夯实国际税收工作基础。

12.有效推进全国联查工作。配合国际司做好全国联查案件的选案工作。配合国际司相关处室做好转让定价、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和受控外国企业的全国联查案件调查相关工作。协助反避税一处优化跨国公司利润水平监控系统。

13.深入开展行业调研。做好酒店行业等重点行业分析调研,并形成酒店行业分析报告。

14.做好预约定价安排及相互协商工作。配合国际司梳理中日、中韩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案件列表;协助推进与日韩、欧美国家相互协商工作;协助做好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信息交换工作。

五、积极服务对外开放战略

15.建立2016年“走出去”企业清册。落实税务总局关于“走出去”企业清册的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系统数据,积极拓展外部数据,严格数据审核,做好建立北京市2016年“走出去”企业清册的相关工作。

16.加强境外税收风险管理。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做好境外投资信息报告和境外所得纳税申报风险管理,重点做好对高风险事项的税收风险管理,不断优化受控外国企业分级评价模型,协助税务总局做好该模型在全国的推广工作。

17.推进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提升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质效。根据绩效考核细则,修订美国投资税收指南。联合北京地税局召开服务“一带一路”座谈会,做好税收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就国家重大项目联合开展走访问需活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税收管理与服务。

六、推进国际税收征管协作

18.继续做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配合税务总局做好《公约》和《标准》的执行和准备工作。在做好日常情报工作基础上,依托信息化手段,在去年9国基础上,探索性地向税务总局报送向G20全体成员国提供自动情报信息,国家数量增加为18国,主动为税务总局部署《公约》落实举措积累工作方法和经验。发挥国际征管协作的促进作用,积极利用情报线索服务税收征管。

七、做好国际税收综合经济分析及行业分析

19.推进非居民税收现代化进程。加强非居民管理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北京国税局非居民税收管理软件,强化内、外部信息归集和分析功能,提升北京国税非居民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完成推进金税三期落地各项工作,着力实现国际税收业务全城通办。

20.做好国际税收数据分析工作。继续以标准普尔数据库为主要来源,及时向有关部门推送风险信息。做好国际税收经济综合分析、行业分析、走出去企业税收与经济分析以及第三方信息的搜集与分析等工作,如探索纽交所上市的境外企业与中国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和资本运作中可能存在的国际税收风险点和信息获取方法。

21.建全跨国企业税收动态监控机制。完成跨国企业税收监控平台项目开发工作,不断完善各类监控指标,开展对跨国企业的宏观监控和日常监控,为后续管理和风险应对打好基础。

八、持续落实国地税合作事项。

22.落实2017年国地税合作事项。深化国地税协作,合力抓好新合作规范的落实。加强涉税信息和管理经验的共享与应用,协同做好非居民税收管理、税收协定后续管理、反避税调查、“走出去”企业管理服务、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等工作,巩固已有合作成果,提升合作水平。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3.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和人才队伍结构。对机构调整后的各机构职责全面梳理,做到高度衔接、深度融合。按照税总函〔2016〕296号文件要求,配合税务总局做好反避税三处人员增加工作。

24.强化干部培养力度。落实《国际税收人才三年培养规划》,开辟人才培训培养渠道,建立全系统和我局反避税人才库。加强对区(地区)局从事国际税收工作人员及相关各类人才库人员的分级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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