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优惠备案”办税事项

来源:北京地税 作者:北京地税 人气: 时间:2017-11-09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减税、免税项目。

税务总局总结——

深水油气田减征资源税优惠 

陆上油气田综合性减征资源税优惠 

用于运输稠油加热的油气免征资源税优惠 

铁矿石减征资源税优惠 

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 

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优惠 

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减征或免征资源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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