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国税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 2015-08-19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的规定,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浙江国税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19日 浙江国税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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